本 陜西山陽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征地移民安置綜合監理服務項目已獲批準實施, 項目資金來源為招標人自有資金及自籌資金 ,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山陽抽水蓄能電站位于陜西省商洛市山陽縣境內,距西安市直線距離100km,距商洛市直線距離48km,距山陽縣直線距離15km。建成后主要承擔陜西電網調峰、填谷、儲能、調頻、調相和緊急事故備用等任務,裝機容量1200MW,為一等大(1)型工程,屬日調節抽水蓄能電站,連續滿發小時數為5h,設計年發電量15.11億kWh,設計年抽水用電量20.14億kWh,綜合效率約為75%。電站上水庫位于馬灘河左岸的干溝中段一級支溝麻子溝內,正常蓄水位1135m,總庫容524萬m3,調節庫容495萬m3;下水庫位于馬灘河中游曹家寺村三道河組附近,正常蓄水位580m,總庫容525萬m3,調節庫容500萬m3。電站額定水頭545m,距高比為3.6。
陜西山陽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征地涉及山陽縣色河鋪鎮色河鋪社區和板巖鎮曹家寺村、耿村,共計2個鎮3個行政村6個村民小組。建設征地范圍內不涉及已知不可移動文物和礦產壓覆。工程建設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和國家級公益林,不在國家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
根據《陜西山陽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報告》,山陽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征地區基準年(2023年)搬遷安置人口為65 戶222人,規劃設計水平年搬遷安置人口為226人。建設征地涉及各類房屋面積20635.03m2;各類土地4244.3畝,其中征收2767.09畝(含耕地573.65畝、林地1746.32畝、住宅用地51.84畝、交通運輸用地80.03畝、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15.25畝)、臨時使用土地1477.21畝;零星樹木39064株;專業項目包括等級公路3.7km、農村道路5.85km、鐵索橋1座;10kV電力線路2.89km,0.4kV電力線路4.86km,變電設施4臺;移動線路3.56km,電信線路4.6km,聯通線路3.4km,廣電線路3.96km,國防光纜13km等。
2.2招標范圍
陜西山陽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征地移民安置綜合監理服務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對陜西山陽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設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實施全過程綜合監理,包括電站建設征地涉及的交通工程、電力線路和通信工程等專項設施、樞紐工程建設區、水庫淹沒區、影響區及臨時征地等與電站建設相關范圍內的移民綜合監理工作:
(1)對涉及的補償補助兌付情況,移民搬遷安置、生產安置,集鎮遷建,專業項目處理,庫底清理等實施綜合進度、綜合質量、資金撥付使用情況與投資控制、信息合同等進行全過程的協調及監督管理。
(2)配合審核地方移民實施機構提出的移民安置實施的年度計劃,審核地方移民安置實施單位移民補償費用撥付的需求,提出監理意見,并監督、檢查年度計劃的執行情況和移民補償費用的到位與專款使用及管理情況。
(3)對移民安置實施單位所提交的移民安置工作月度、季度報表提出評價和建議,簽署監理意見。對照移民安置規劃和年度計劃督促檢查其實施完成情況和符合程度。
(4)監督移民安置實施單位按照審批的移民安置規劃報告和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全過程監督移民安置工程項目招投標及工程建設質量。
(5)對移民安置實施中的設計變更,提出監理意見,根據要求組織開展一般變更的審查和審批。
(6)按國家建設項目管理程序的規定,指導、督促和銜接實施項目的單項工程監理工作。
(7)根據現場工作的需要,組織開展移民安置實施的綜合監理巡查工作。
(8)參與移民安置重要項目、單項工程的工程驗收,并簽署監理意見;在移民安置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時提交滿足要求的綜合監理工作報告。
(9)對移民安置參建實施單位信息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移民安置信息檔案管理規章制度,對地方移民安置實施機構移民檔案的建立和管理進行檢查監督,并配合實施和使用移民安置信息管理系統。
(10)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協調處理移民安置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1)建立移民監理反饋信息制度,定期向發包人上報移民安置實施情況、移民安置工程形象進度、移民監理工作意見和報告,編制月報、季報、年度監理報告。
(12)對移民安置中的突出問題和重大事件及時報告,參與發包人組織的事件調查,提出對事件的處理建議,協助發包人做好專業咨詢工作。
(13)根據移民安置實施工作需要,及時組織召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綜合監理工作會議,參加相關單位組織召開的工作例會、設計聯絡會和專題會議以及日常協調等,解決移民安置實施中的相關問題。
(14)對移民安置工作協議、移民安置實施單位與移民工程的實施責任單位、設計單位、承包商簽訂的合同、協議以及移民安置實施單位與被安置對象簽訂的補償補助與安置協議等進行合同備案與履約檢查。
(15)根據檔案管理需要,及時配合發包人完成移民綜合監理檔案歸檔工作。
2.3計劃服務期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征地移民專項竣工驗收、建設征地與移民安置全部監理工作結束、資料驗收歸檔工作完成止,預計服務期至2030年6月。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1. 資質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證書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監理甲級資質證書或水利工程施工專業監理甲級資質證書;
2. 業績要求: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承擔過(含正在承擔的)一個中型及以上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綜合監理或監督評估工作;
3. 人員要求:擬派總監理工程師應持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高級或以上工程類技術職稱,5年及以上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設計或綜合監理或監督評估工作經驗;
4. 財務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無連續兩年虧損;
5. 信譽要求:未處于投標限制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4年08月16日08時30分至2024年08月22日17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