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
1. 招標條件
本北方公司內蒙古聚達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消納38萬千瓦新能源項目第三方土建實驗室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qū)
2.2 規(guī) 模: /
2.3 標段劃分: 內蒙古聚達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消納38萬千瓦新能源項目第三方土建實驗室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qū)
2.5 服 務 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光伏場區(qū)全部并網完成并且所有土建項目及尾工尾項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2.6 招標范圍:38萬千瓦光伏場區(qū)建設、220KV升壓站建設、500KV升壓站建設及送出線路工程(全長44.5km)所有建(構)筑物的地下結構和地上結構土建工程的檢測及試驗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集團供應商庫內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yè)務的權限。
3.2 專用資格條件
(1) 3.2.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取得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jiān)督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計量認證證書CMA)(需提供證書影印件);(2)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需包含見證取樣檢測)(需提供證書影印件)。
3.2.2業(yè)績要求:具有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2份第三方土建試驗室服務合同業(yè)績(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影印件)。
3.2.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須具有三年及以上檢測工作經驗,并有已完成第三方土建試驗室負責人的技術服務業(yè)績,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檢測試驗人員崗位證書或具有建設工程檢測人員培訓合格證書(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影印件)。
3.2.4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11月21日 09時00分起至2022年11月27日 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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