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堿有限公司污染土壤處理二期工程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歡迎潛在的投標人就項目名稱為《云南紅云氯堿有限公司污染土壤處理二期工程EPC總承包》的實施方案編制及備案、設計、采購、施工、處置后一般固體廢物的填埋、產生的二次危廢的安全規范處置、運行管理、驗收、清場、場地恢復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進行密封投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形式。
2. 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云南紅云氯堿有限公司污染土壤處理二期工程EPC總承包。
(2)建設單位:云南紅云氯堿有限公司。
(3)項目地點:云南省安寧市連然街道大屯村紅云氯堿有限公司生產廠區。
(4)目標污染物:土壤(汞、六六六)、地下水(汞、苯)。
(5)修復規模:根據場地污染調查及風險評估報告,本工程場地內土壤汞污染面積約為 9.62萬㎡,總污染治理方量約為 13.54 萬 m?;其中,汞污染土壤 13.38 萬 m?,六六六污染土壤 0.16 萬 m?。地下水總污染面積約10.82 萬㎡,其中苯污染面積5331.6㎡、汞污染面積102876.6㎡。
(6)修復目標:根據場地污染調查及風險評估報告,污染地塊土壤汞修復目標<38mg/kg,地下水中汞和苯的修復目標值采用《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20)Ⅳ 級標準,其中汞的修復目標值為 0.002 mg/L,苯的修復目標值采用 0.12 mg/L,地塊修復后滿足用地性質利用規劃的環保要求。六六六污染土壤修復目標值采用《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α-六六六<0.3mg/kg、β-六 六六<0.92mg/kg、γ-六六六<1.9mg/kg。
(7)項目工期:項目總工期為1120日歷天。其中,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復365天,地下水修復效果達標初判330天,地下水修復效果評估365天,項目通過政府權威機構驗收及移除污染地塊名錄60天。
3. 項目由來
云南紅云氯堿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安寧市大屯開發區,原廠區總占地面積約 71.86 萬㎡,始建于1958年,該企業于 2011 年 4 月 10 日起停產。
根據安寧市城市總體規劃,該地區土地利用規劃由工業用地調整商業用地。根據我國現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要求,云南紅云氯堿有限公司按其功能設置制定修復計劃,將其分為 A 區、B 區、C 區、D 區 4 個地塊。
(1)A 區地塊
A 區地塊為云南紅云氯堿有限公司含汞鹽泥堆場,是項目一期工程,一期工程于 2016 年 12 月正式啟動,2018 年 12 月完成修復施工,2019 年 7 月完成修復效果評估及項目竣工驗收,經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驗收合格。
(2)B 區地塊
B 區地塊為云南紅云氯堿有限公司主要生產區,包括電解車間、液氯車間、PVC 車間、農藥車間、百菌清車間、片堿車間、鍋爐車間、煤堆場、水處理車間、三氯化鐵車間、鹽酸車間、氯化鋇車間、動力車間、電石渣堆場等區域,根據地塊調查及風險評估結果,B 區地塊調查范圍內土壤污染物為總汞、六六六,調查范圍內地下水樣品超標的污染物為總汞、苯,需對土壤污染區域及地下水污染區域進行修復。
(3)C 區地塊
C 區地塊為云南紅云氯堿有限公司辦公區、倉儲區、機械加工區,根據調查結果,該地塊土壤污染物含量均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不屬于污染地塊。因此,C 區地塊不需要開展修復工作。
(4)D 地塊
D 區地塊為云南紅云氯堿有限公司原電石生產車間,根據調查及風險評估結果,該地塊 XT13、XT14、XT15、XT16 點位土壤污染物汞含量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需對土壤污染區域進行修復。
根據場地調查及風險評估報告結果,二期處理工程主要針對 B 區地塊和 D 區地塊內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進行修復。
4.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已落實(云天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提供項目資金支持)。
5. 招標范圍及工程內容
5.1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工程為《云南紅云氯堿有限公司污染土壤處理二期工程EPC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項目合規性辦理(方案編制、評審及備案,項目環評批復等),設計、采購、施工、“三查四定”、性能考核、工程驗收、工程交付(含交工技術文件)、竣工結算、清場、場地恢復及工程設施的運行維護、一般固廢的清運、填埋,危險廢物、危險廢棄物的處理、處置等工作,并對總承包工程范圍內的質量、工期、安全、環保、勞動保護、職業衛生、消防、節能、資產清冊、工程造價(工程結算書經第三方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輿情及疫情管理等全面負責,全面完成所有治理項目,負責辦理竣工驗收,確保通過政府權威機構驗收,在驗收通過之前負責現場維護管理。
5.2工程內容
(1)完成待修復土壤固體廢物屬性鑒別工作,編制《云南紅云氯堿有限公司污染土壤處理二期工程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處理實施方案》并通過專家評審并備案。
(2) 投標人按通過評審備案的《云南紅云氯堿有限公司污染土壤處理二期工程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處理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完成本次招標主要針對的B 區地塊和 D 區地塊內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處理。包括且不限于:土方開挖、基坑支護、污染土壤處理、分析檢驗、清運、填埋、場地恢復;污染地下水及治理過程產生污水的收集、儲存、處理。
(3)完成場地恢復工作,包含且不限于對開挖基坑進行填埋、場地平整、對損毀道路進行恢復等。
(4)施工過程中的環境管理工作,包含且不限于環境管理制度建立、環境影響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環境風險點分析、應急預案、輿情及疫情管理等。
(5)按相關標準及規范完成危險廢物處置。
(6)完成招標方委托或工程相關的其它工作。
招標文件工作范圍內的任何偏離,總承包商應在《偏離表》中專門列出,以使業主明確,如未專門列出,則視為對工作范圍全部響應。
6. 工程質量
(1)投標人提交的《云南紅云氯堿有限公司污染土壤處理二期工程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處理實施方案》須達到以下要求:總體思路清晰,專業性強,技術比選論述充分,工藝技術成熟可靠,處理處置規模設置合理,填埋場址選址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要求,環境安全性高,建設投資和運行成本合理,可操作性強,可保障在項目規定時限內完成,確保通過專家評審。
(2)處置后污染土壤及處理后的受污染的雨水、超標地下水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范要求;處置過程中廢氣、廢水、噪聲、環境空氣、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范要求。
(3)工程實施過程中杜絕產生二次污染。
(4)治理過程中產生的危廢必須按相關標準安全規范處置完成。
(5)治理過程中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必須按相關標準安全填埋、達到相關要求,經有關政府權威機構驗收合格。
(6)項目通過政府權威機構驗收并移除污染地塊名錄。
7. HSE目標
總承包商應嚴格執行國家、行業、地方行政、業主及其上級單位頒布或制訂的安全、職業衛生、環境、文明施工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 、標準、制度和規定。
8. 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下列全部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投標人應具有國家建設行政部門核發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委托的方案編制單位須具備工程綜合設計甲級或環境工程(同時具有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或者具有污染修復工程)專項甲級設計資質(提供委托設計協議書),如果投標人本身具有相應資質,可不委托。
(4)具有工業污染場地治理業績,且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起、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2000萬元以上的工業污染場地治理工程(注:礦山修復、固體廢物填埋建設及處置、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及處置、生態修復、河道底泥治理、農田污染治理修復等無關業績,均不屬于工業污染場地修復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包含項目名稱、用戶名稱,項目內容,金額頁),并出具項目政府權威機構驗收函或專家驗收評審意見。
注:業績指施工總承包業績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不含單獨設計業績)。
(5)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出具 2019 年至 2021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審計報告復印件及財務報表復印件。(須提供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必須包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
(6)投標人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提供對應的查詢截圖證明材料)。
(7)項目經理要求:
A、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及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B、項目經理必須為本企業在職職工(提供社保部門近6個月出具的社保證明)。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 招標工作安排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2年11月22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購買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www.yzpb.com.cn會員區后查閱公告
聯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手 機: 18701298819, ;
郵 箱: 1051008819@qq.com
電力公眾微信號:18701298819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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