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置業公司內蒙古分公司呼市指揮中心外墻(玻璃)清洗服務項目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置業有限公司內蒙古分公司,項目單位為:置業公司內蒙古分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呼和浩特生產指揮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東河新區東二環與海拉爾東路交匯處興泰商務廣場T5寫字樓。樓宇共23層(地上21層、地下2層),建筑面積5.1萬㎡。距離市區約20公里,交通方便。
目前樓層功能為:1F-5F(10045㎡)為公用樓層,功能涵蓋大堂接待、消防安保中控、職工餐廳、會議室、調度中心、活動中心及其他;6F-7F(3210㎡)為 鄂爾多斯分公司辦公樓層;8F-13F(9630㎡)為國家能源集團內蒙古公司(以下簡稱:內蒙古公司)辦公樓層;14F-21F(12840平米)為 新朔鐵路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朔鐵路)辦公樓層;負1F-負2F(15413㎡)為公用樓層,功能涵蓋檔案室、后勤餐廳、設備層及停車場。
本項目主要為樓宇提供3次/年外墻/玻璃、石材及硬化物的保潔服務。
2.2服務范圍:(1)對樓宇外立面開展清洗保潔服務3次/年;(2)對樓宇外玻璃開展保潔服務3次/年;(3)對樓宇外墻的空鼓、開裂等高空安全隱患開展排查。
2.3服務期限: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后36個月(以實際簽訂為準)。
服務期限內,招標人由于政策調整和其他客觀原因取消或停止業務,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投標人,從通知之日起30自然日后,招標人即可無責任單方面終止合同。
2.4服務地點:本項目服務地點呼和浩特市東河新區東二環與海拉爾東路交匯處興泰商務廣場T5寫字樓。
2.5 重要提示:(1)投標人中標后,因各種原因放棄中標及合同簽訂,招標人將按照《國家能源集團供應商失信行為管理實施細則》第十六條(六)在招標或非招標采購開標之后,無故放棄投標/報價,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成交或拒簽合同的,在國家能源集團范圍內給予“取消資格”處置,期限為1年。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高空建筑物外立面清潔養護或高空外墻清洗或高空清洗懸吊作業等相關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2019年1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樓宇高空保潔服務的合同業績2份,要求單個合同額不低于20萬元,業績合同須包含“外立面清洗服務或外墻玻璃清洗服務”內容(業績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范圍等信息為準;每份業績提供對應的非等額結算發票掃描件一張,須包含付款方、收款方、發票代碼、發票號碼清晰完整并附“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的查驗截圖(發票開具日期為本項目公告前)。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項目派駐作業人員至少6人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準操項目應具有: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并提供人員意外保險繳納憑證。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提供單位開戶行開具的“銀行資信證明”;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及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近一年連續 6 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稅票或完稅憑證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11-25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12-02 16:3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