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康恒口示范區100MW光伏發電站位于陜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區,于2023年3月進行首批并網,并網容量為20MVA。目前該項目正在陸續并網,最終并網容量為100MVA。
2.1.2招標范圍:負責安康恒口示范區100MW光伏發電站所有發電設備、輸變電設備、配電設備、生產生活設施、建筑物、道路等資產的運行維護、日常管理及協助光伏區農業種植及運維(約3000畝)等,保持設備的良好狀態,確保設備安全、穩定、經濟運行。外委單位現場派駐8名運維人員(含管理人員、運維人員、司機)。
2.1.3服務期限:三年。
2.1.4質量要求:滿足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滿足國家和陜西相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及電網要求,滿足國華投資公司相關安全、技術等相關管理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許可范圍包含承修類三級及以上、承試類三級及以上。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光伏電站維護的合同業績1份,且合同已執行完成的服務期不低于1年。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維護合同為框架協議,則維護滿1年及以上的相關完工證明符合要求)。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光伏電站運行維護項目負責人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投標單位任命文件(后補無效)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同時須提供項目負責人在投標單位的勞動合同或近12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擬投入人員同時具有有效期內的低壓電工證和高處作業證(高出按照、維護、拆除)人員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員證的不少于1人。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因本項目為農光互補項目,投標單位承擔的項目農業部分的運維要求,需滿足當地有關部門每年對于農業部分的驗收要求,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農業部分運維承諾函》,未提供或修改承諾內容的,投標將被否決。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08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