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17/17-QT-086)
一、 招標條件
湖南永州寧遠桐木漯風電項目塔筒(架)運輸服務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本期規模200MW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詳見招標文件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招標范圍 標書售價(元) CHDTDZ017/17-QT-08601 湖南永州寧遠桐木漯項目塔筒運輸服務 塔筒設備長途運輸 短駁運輸 500 我公司標書費發票為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可選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紙質發票),投標單位可登錄 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開票信息登記”菜單中設置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類型;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查看及下載電子發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湖南永州寧遠桐木漯項目塔筒運輸服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在評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必須具有交通運輸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與本項目相適應的至少 10臺荷載能力80噸及以上的塔筒車輛運輸能力; 8.投標人近 3 年(2021 年 1月 1 日至今)須具有 2 項類似業績(單個合同塔筒運量 20套以上),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服務范圍、簽字蓋章頁等) 9.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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