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內蒙古淖爾陸港實業有限公司甘其毛都口岸海關監管場所電子汽車衡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內蒙古淖爾陸港實業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內蒙古淖爾陸港實業有限公司甘其毛都口岸海關監管場所電子汽車衡采購
2.2項目類型: 貨物
2.3項目概況: 本項目占地面積 999.48 畝,分兩期實施,一期規劃場地面積為 463.8 畝,建設煤炭年堆儲量 700 萬噸的海關監管場所,建設內容包括集裝箱堆存場地及進出口道路硬化274250m 和總建筑面積 34950m?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建設,其中綜合辦公樓為三層框架結構,建筑面積 2700m2,其他建構筑物 32250 m?,同時配備出入監管場所的智能卡口系統,質量取樣檢測和污染物檢測設備、磅站、消防、變配電、供水、排水排污等設施。
2.4項目地點: 巴彥淖爾市烏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工業園區
2.5招標范圍:
序號 |
名稱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備 注 |
1 |
電子汽車衡 |
3.4米×38米 SCS-200t |
套 |
2 |
蒙古車入場 |
2 |
電子汽車衡 |
3.4米×38米 SCS-120t |
套 |
2 |
蒙古車出場 |
3 |
電子汽車衡 |
3.4米×18米 SCS-100t |
套 |
4 |
國內車出入場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資格項目 |
資格要求 |
資質要求 |
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2.投標人若為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產品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并提供所投電子汽車衡《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個以上海關或海關監管場所相關業績,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及驗收證明復印件,以簽署日期為準。(代理商可提供授權產品制造商業績) |
信譽要求 |
1.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諾書。 3.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
其他要求 |
接受代理商投標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03-30 09:00——2024-04-06 17: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