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標條件 龍口四期2×66萬千瓦熱電聯產項目第二臺機組主體施工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山東省龍口市電廠南路1號 。 2.2項目規模:建設2×660MW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配套建設脫硫、脫硝、除塵及海水淡化設施。華電龍口四期2×66萬千瓦熱電聯產項目第一臺機組于2023年12月17日完成168小時滿負荷試運并投入商業運行,本期接續建設第二臺機組(1×660MW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配套建設脫硫、脫硝、除塵及海水淡化等設施,公用系統接入第一臺機組預留接口。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工期目標及工程里程碑節點計劃已確定,相對工期約20個月,計劃于2026年2月16日投產。具體開工日期以山東公司備案的日期為準。 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6月16日主廠房澆筑第一方混凝土。 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2月16日。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主體施工】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9.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0.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具有獨立承擔至少2臺套600MW級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主體工程施工投運業績。所有業績必須為主體工程施工(包含建筑和安裝施工),單獨的建筑施工或安裝施工不認定為有效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1.招標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4-04-10 17:20到2024-04-18 2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