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公司赤峰渾善達克沙地 100 萬千瓦風光儲沙漠治理新能源 示范項目(20 萬千瓦光伏部分)EPC 總承包,已由內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行政審批和政務 服務局單位下發《赤峰渾善達克沙地 100 萬千瓦風光儲沙漠治理新能源示范項目(20 萬千瓦光伏部分)項目備案告知書》(項目代碼 2401-150426-89-01-228547)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出資比 例為 2 :8,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 項目的 EPC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內蒙公司赤峰渾善達克沙地 100 萬千瓦風光儲沙漠治理新能源示范 項目(20 萬千瓦光伏部分)EPC 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翁牛特旗境內。
2.4 建設規模: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 200MW(直流側 260MWp)
2.5 計劃工期:2024 年 6 月 20 日開工,2024 年 12 月 5 日首批組件投產,2024 年 12 月 15 日全容量并網發電,178 日歷天(具體以開工令為準)。
2.6 招標范圍:赤峰渾善達克沙地 100 萬千瓦風光儲沙漠治理新能源示范項目(20 萬千瓦光伏部分)EPC 總承包工程(包含送出線路及對端間隔),作為 EPC 總承包交鑰匙 工程,發包人只負責永久性用地手續辦理及用地補償(不包含送出線路及對端間隔)、永久 性林草手續辦理及用地補償(不包含送出線路及對端間隔),光伏場區租賃、大唐集團公司 開工前手續辦理(投資決策和開工批復)、集團框采甲供設備采購;其余工作(含送出 線路及對端間隔工程的手續辦理、設計、材料、施工、永久及臨時征地等一切工作)均全部 包含在 EPC 中。包含但不僅限于光伏場區的全部設計,除組件、逆變器、儲能系統(包括 儲能電池、PCS 、EMS 、BMS、專用工具)、預制艙、無功補償裝置、GIS、箱式變壓器、 主變壓器、高壓電纜(含高壓電纜終端、中間接頭、接線端子)、低壓電纜(含直流電纜、 控制電纜、計算機電纜以及電纜終端、接線端子)由發包人供應外的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 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
(含各項專題審查、階段驗收、竣工等驗收) ,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 內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 料整理提供服務,本工程實施過程中由投標人辦理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臨時征地補 償及手續、地方關系協調等。最終需要達到招標文件的功能要求, 并符合國家規范及電網驗 收等要求,達到可交付使用的條件(備注:投標單位為投標中包括設計方案和報價兩部分, 除上述明確甲供外,不論投標方報價清單中是否計列,為滿足投產并網發電要求,均是為包 含在總體報價中)。
本工程作為 EPC 總承包交鑰匙工程,包括完成達標創優投產驗收、創建大唐集團四優 工程、創建國家優質工程、全部移交生產及質保期內所有工程內容所需的費用, 不論招標文 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 凡涉及本項目所有專項審查、專項驗收、檔案竣工驗收(符合 大唐集團檔案驗收管理規定并通過地方檔案局驗收)和竣工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 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投標總價是投標人全面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規定的 EPC 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的最高限價,項目實施期間不因工程量增加、物價上漲(報價時應充 分考慮)、惡劣天氣(雨雪大風施工措施費)、地質地貌發生變化等因素而增加中標合同價 格。
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工程項目全過程設計(包含儲能部分、220kV 送出線路及對端間隔,線路長 度約 25km),所有設計方案實施前應經招標人審查確認,并滿足大唐集團公司、電網公司 相關文件及審查要求。招標人只提供項目可研階段、光伏場區初勘與測繪成果報告僅供參考。 若招標人提供的初勘與測繪成果不滿足要求,需投標人自行完成巖土勘察與地形圖測繪工作。 提供招標人最終成果材料不僅限于工程地質勘察、水文氣象、地形圖測繪(1:500)、初步 設計(包含審查及專家評審費用最終出具相關單位評審意見)、施工圖設計、設計優化或者 設計變更、竣工圖設計專題費用等。
(2)新建光伏場區所有設備選型設計與采購,組件、逆變器、儲能系統(包括儲能電 池、PCS 、EMS 、BMS、專用工具)、無功補償裝置、GIS、箱式變壓器、主變壓器(廠家 車板交貨,要求總包單位卸車安裝)、預制艙、高壓電纜(含高壓電纜終端、中間接頭、接 線端子)、低壓電纜(含直流電纜、控制電纜、計算機電纜以及電纜終端、接線端子) 為發 包人提供。除甲供設備和材料外的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監造、催交、運輸、接卸、二次 倒運、保管、資料移交, 也包括甲供設備和材料接卸、二次倒運、保管(含堆場)、資料移 交。所有設備材料(包括甲供設備及材料)進場檢驗、試驗、測試等, 建立設備材料跟蹤管 理臺賬。為保證設備性能和質量, 承包人負責采購的設備及材料清單內容需要發包人參與招 標采購過程管理,最終選擇的設備材料廠家、型號、技術參數需得到發包人的認可, 且不得 使用大唐集團公司不良供應商名錄企業生產。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新能源產業扶持政策, 建議乙供材料優先考慮內蒙古區內產品,蒙材蒙用,助力地方經濟發展。
(3)新建光伏場區全部建筑安裝工程(含送出線路及對端間隔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用電、用水, 辦公等臨建設施,接地工程,道路工程,集電線路工程,光伏組件基礎工 程,光伏組件及支架安裝工程,箱變及逆變器安裝工程(包含不僅限于箱變油樣檢測、試驗、 定值計算及保護傳動等),高低壓電纜及直流電纜安裝工程,圍欄工程,視頻監控系統,本 光伏電站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其他工程等。其中道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進出各光伏場 區道路、施工臨時道路、場內檢修道路等所有新建、改建道路。
(4)升壓站生產建筑工程:包括中央控制室、配電裝置室、無功補償裝置室(含建 模)、所有設備基礎、儲能系統施工、站(備)用電系統、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交 (直)流系統、通信系統、接地統及相關用房等工程;輔助生產建筑工程包括污水處理室、 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柴發室、消防設備間、智慧倉庫、車庫、危廢庫等建筑及裝飾工 程。現場辦公及生活建筑工程:包括辦公室、值班室、宿舍、食堂、門衛室、活動室等建筑 及裝飾。室外工程:包括圍墻(含升壓站隔墻)、大門、旗臺、站區道路、站區地面硬化、 站區綠化、站內給水管、排水管、檢查井、雨水井、污水井、井蓋、閥門、化糞池、排水溝、 護坡等工程。
(5)光伏設備調試、試驗、試運行(包含儲能、送出線路及對端間隔):本項目所有 設備的調試、試驗,涉網試驗、接入系統電能質量評估報告 、并網性能試驗、專題報告編 制及審查、機電和電磁建模、潮流計算及啟動方案編制、網絡安全評估、等保測評(均滿足 電網要求,出具響應報告),設備保護定值計算,數據接入內蒙公司區域集控中心,各級調 度申報資料、技術和售后服務以及施工期間的協調工作等, 所有工作符合蒙東電網公司并網 工作要求。負責完成新建光伏電站無功補償及電能質量評估、次同步震蕩、 一次調頻、防孤 島、電量計量系統、并網性能測試、水保、環保、檔案、項目核準部門竣工驗收等所有專項 的設備及施工、專題報告編制及完成驗收;完成整個項目其他專題驗收工作。并網前驗收 (包括專家費用、驗收費用) 所有材料、設備、試塊送檢并取得檢測、檢驗合報告。所有材 料、設備、試塊送檢并取得檢測、檢驗報告。光伏組件 72 小時試運行。
(6)質監手續(包括儲能、送出線路及對端間隔、生活樓質檢和安檢)辦理:投標人 負責各階段的質量監督檢查并取得報告,組織問題整改,取得轉序通知書、并網通知書及投 運備案和質檢報告,并承擔相關費用。
(7)消防專項工程(包含儲能、送出線路及對端間隔)方案編制、設計、審查、施工、 監測、評估、驗收及備案等所有工作;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安全設施等專項工程設計、施 工、監理監測、評估、驗收及備案等所有工作。
(8)項目征地手續辦理:除招標人負責支付本工程建設所涉及的全部永久占地稅費(包 含補償費、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出讓金) 之外,本工程建設所涉及的所有臨時占 地補償、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植被恢復、土地復墾、全過程協調等工作由投標人負責, 并支 付所有費用。
(9)合規性手續辦理(包含儲能、送出線路及對端間隔):施工過程及竣工驗收手續 辦理:包括(但不限于)防雷設計、施工、驗收及批復(備案);檔案、植被恢復等專項驗 收,項目并網協議、購售電合同、光伏電站及臨時電源相關手續辦理;根據管理規定或標準 要求辦理的其他相關手續,并由投標人承擔專題報告編制審查、手續辦理及協調等所費用。
(10)本工程所需所有的材料采購:所有砂石、水泥及添加劑、鋼筋及附件、接地系統、 照明、綜合布線(通訊、視頻) 等與工程相關的材料及電纜溝敷設蓋板、電纜井和電纜標示 樁(混凝土)、警示牌、相序牌、標識牌(不銹鋼)等所有與本工程相關材料。
(11)本工程全部的驗收(包含儲能、送出線路及對端間隔):隱蔽、分部、分項、單 位工程完工驗收、涉網驗收、移交驗收等全部工作及質保期內的服務;負責工程相關文件資 料、設備資料的收集、整理、掃描、歸檔、驗收。
(12)本項目的工程移交生產驗收應滿足《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新能源項目工程移交 生產驗收管理辦法(試行)》及大唐(內蒙古)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的要求。
(13)其他
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項目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施工及協調等屬于本招 標范圍。對本項目招標范圍內, 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本光伏電 站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 也應由投標人提供, 其費用均在總價中綜合考慮。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 凡涉及本項目所有專 項審查、驗收、檔案竣工驗收和竣工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也均屬于承包人 的工作范圍;投標總價是投標人全面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規定的 EPC 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 險的最高限價,項目實施期間不因地質(址)地貌變化、工程量變化、物價上漲、疫情防控 (報價時應充分考慮)、惡劣天氣(雨雪大風施工措施費)等因素而調整中標合同價格。
投標人于工程內使用的材料、設備等應保證大唐赤峰渾善達克沙地 100 萬千瓦風光儲沙 漠治理新能源示范項目(20 萬千瓦光伏部分)滿足技術標準及要求,投標人必須按國家相 關規定采用經國家認監委批準的認證機構認證的達到先進技術指標的光伏產品。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 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嚴重失信主 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 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 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 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 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 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請注意: 同時具有巖土工程勘察、巖土工程設計、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等巖土工程專項專業資 質,不能等同于本次招標資格要求中的巖土工程專業資質);和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 甲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 的承裝類二級和承試類二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100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光 伏電站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 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 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100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 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 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 明確 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各成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委托代理 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 ”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請注意:同時具有巖土工程勘察、巖土工程設計、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等巖土工程 專項專業資質,不能等同于本次招標資格要求中的巖土工程專業資質);和工程勘察(工程 測量)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 上 100MW(或 MWp)及以上已投運的平原荒漠光伏電站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 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100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二級和承試類二級電力設施許可證, 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 頁)、竣工驗收證明(EPC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 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 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 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 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象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電子證書上已標明 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 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 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 推薦目錄》成果的, 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 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 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 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 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 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 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 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0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4 日 17 時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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