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13/19-CL-014)
一、 招標條件
安徽華電蕪湖發電 2024年第二批次脫硝用液氨采購項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 2.2項目規模:2×660MW。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約3-4個月。 2.4招標范圍:液氨700噸。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招標范圍 標書售價(元) CHDTDZ013/19-CL-01401 2024年第二批次脫硝用液氨采購項目 2024年第二批次脫硝用液氨采購項目 200 我公司標書費發票為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可選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紙質發票),投標單位可登錄 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開票信息登記”菜單中設置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類型;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查看及下載電子發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2024年第二批次脫硝用液氨采購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2項國內300MW及以上火電機組的液氨供貨業績,并且每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供貨材料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時間以簽約時間為準); 8.投標人若為生產商,必須具有液氨的《全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必須包含液氨或氨;投標人若為經銷商,必須具有液氨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必須包含液氨或氨; 9.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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