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煤炭上灣煤礦、布爾臺煤礦及配套選煤廠通風抽放與礦后活動溫室氣體監測系統建設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項目概況:神東溫室氣體排放約560萬噸/年,其中礦后活動碳排放約占43%,通風抽排碳排放約占19%,能源消耗碳排放約占38%。根據生態環境部碳監測評估試點要求、煤炭行業碳排放標準核定需要、公司瓦斯逃逸量自證明需要和碳交易準備需要,需建設上灣煤礦、布爾臺煤礦及配套選煤廠通風抽放與礦后活動溫室氣體監測系統。
采購范圍:1)編制溫室氣體監測系統建設方案:方案內容包含建設背景、實施路線、預期結果等,實現亞公里級甲烷(CH4)濃度監測。
2)安裝甲烷(CH4)地面在線監測設備5套:在上灣煤礦、布爾臺煤礦及配套選煤廠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包括監測分析儀5臺、冷阱5臺、多點采樣管線5套、增強氣泵5套、無線網絡傳輸模塊5套、氣象五參儀2臺、數據采集及控制平臺5套等。
3)開發甲烷(CH4)監測及智能解析平臺:包括星地聯合礦區甲烷(CH4)監測及智能解析平臺、甲烷(CH4)遙感產品的柱濃度定量反演模塊、甲烷(CH4)排放量自上而下的反演模塊、星地多源甲烷濃度監測數據融合模塊等。
4)編制溫室氣體監測報告:通過采購參考監測數據和在線監測,出具36期溫室氣體監測報告。
5)溫室氣體監測系統示范創建報告:形成應用示范區,對監測成果進行現場展示,申報不低于1項發明專利,申報不低于1項行業(或團體)標準;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編寫并發表其他相關報告等。
具體詳見技術部分。
計劃服務期:合同簽訂后36個月。
質量要求:服務質量須符合國家相關驗收規范,質量等級為合格,詳見技術文件。
安全要求:安全責任主體為投標人。具體以簽訂的安全協議為準。
質保期:項目驗收合格后24個月。
付款方式:1)合同簽訂后,乙方完成溫室氣體監測系統建設方案,經甲方和生態環境部有關部門審查通過后,甲方支付乙方服務部分合同價的10%。
2)乙方完成甲烷(CH4)地面在線監測設備安裝和甲烷(CH4)監測及智能解析平臺基礎搭建,經甲方驗收通過后,甲方支付乙方設備部分的合同價。
3)乙方完成甲烷(CH4)監測及智能解析平臺所有模塊建設,完成溫室氣體監測報告和溫室氣體監測系統示范創建報告,經生態環境部有關部門審查通過,并且完成采購范圍內容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合同金額。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溫室氣體監測或生態遙感監測的合同業績1份,單份合同金額不低于2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投標人有相關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項目課題的可以提供計劃任務書代替合同業績。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高級或以上職稱(專業為地理信息類(包含遙感)、光學類、氣象觀測類中任意一個專業),提供項目負責人的職稱證書或聘任證書(證書未體現專業的需另外提供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掃描件。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1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