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一汽農安試車場自帶負荷配置5萬千瓦風電項目已由吉林省能源局以《關于下達一汽農安試車場自帶負荷配置風電項目建設指標的通知》(吉能新能〔2023〕357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2:8,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66kV送出工程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編號:CWE
2.2項目名稱:一汽農安試車場自帶負荷配置5萬千瓦風電項目
2.3建設地點: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
2.4建設規模:新建1回66kV線路“T”接66kV農開甲線,導線截面選用240mm2,可研設計長度8.8km,具體長度以投標人初步設計取得國網吉林電力有限公司批復意見為準;利用一汽農安試車場自帶負荷配置5萬千瓦風電項目升壓站~66kV農開甲線的新建T接送電線路架設1路24芯OPGW光纜,利用本期新建線路T接點~華家光伏電站分線T接點間的現有線路架設1路24芯ADSS光纜,本期工程新建光纜對接接續,并將華家光伏電站系統通信光纜部分纖芯與本期工程新建光纜接續,形成風電項目升壓站~華家光伏電站間系統通信光纖芯路由。配置2套吉林省電力光纖通信網三級網622M SDH光傳輸設備,開通風電項目升壓站~華家光伏電站間三級網中興平面622M(1+0)、華為平面622M(1+0)SDH光纖電路。
2.5計劃工期: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12月15日,101日歷天。
2.6招標范圍:本標段為EPC總承包交鑰匙工程,除鋼芯鋁絞線、OPGW光纜、ADSS光纜、施工監理、塔基永久征地、可行性研究由發包人提供負責外,其余均為承包人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各種合規性手續辦理;送出工程的勘察設計及審查;設備采購、施工、試驗、調試、質監、分步驗收、整體驗收、試運行、并網及竣工驗收等;工程檔案管理及驗收;其它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4)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有效的承裝三級和承試三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6號)相關要求。
3.2.2企業業績要求:近5年須具有2個及以上66kV及以上已竣工輸電線路EPC總承包(包含聯合體形式)業績。
3.2.3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1個及以上66kV及以上已竣工輸電線路EPC總承包(包含聯合體形式)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各成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近5年須具有2個及以上66kV及以上輸電線路設計業績或已竣工EPC總承包(包含聯合體形式)業績。
3.2.5.3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5年須具有2個及以上66kV及以上已竣工輸電線路施工業績或已竣工EPC總承包(包含聯合體形式)業績。
3.2.5.4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和承試類三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6號)相關要求。
3.2.5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象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
《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注意事項:
3.3.1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2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