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其中:
內蒙古蒙電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烏海發電廠服務期內預計有1臺機組A級檢修(工期約45天),6臺機組C/D級檢修(每臺工期約18天);
內蒙古北方蒙西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服務期內預計有2臺機組A級檢修(工期約45天/臺),10臺機組C/D級檢修(每臺工期約18天),結合機組檢修,每年進行2次滿堂紅腳手架搭拆、2次爐膛第二道防磨梁處腳手架搭拆、8個旋風分離器滿堂腳手架搭拆;
烏海熱電廠服務期內預計有6臺機組C/D級檢修(每臺工期約18天)。
本次擬對上述三家發電單位保溫、構建筑物修繕及腳手架、鋁合金平臺搭拆等工作進行外委。
2.2 服務地點: 內蒙古蒙電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烏海發電廠/內蒙古北方蒙西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烏海熱電廠。
2.3 規模: 2×330MW、2×300MW、2×200MW
2.4服務期: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約期間招標方可對服務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不通過的招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5招標范圍: 投標方日常需在內蒙古蒙電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烏海發電廠至少配備8名現場服務人員,遇有機組C/D修時需至少增加10名現場服務人員、A/B修時需至少增加15名現場服務人員;在內蒙古北方蒙西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至少配備10名現場服務人員,遇有機組C/D修時需至少增加12名現場服務人員、A/B修時需至少增加20名現場服務人員;在烏海熱電廠至少配備8名現場服務人員,遇有機組C/D修時需至少增加8名現場服務人員完成招標方廠區保溫、建構筑物修繕、腳手架及鋁合金平臺和檢修吊籠搭拆等工作。
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格能力要求:
(1)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一級(改革后為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甲級)資質;
(2)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
(3)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日期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的火電廠保溫工程或腳手架搭拆合同業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包含合同首頁、簽訂時間、服務范圍、合同金額及簽字蓋章頁)。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 年7月25日9:00時起至2024年7月31日17:00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