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2024年第二批煤炭設備(采煤機)集中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劃分為2個包次,投標人須按包次投標,不得選擇每個包次中的部分貨物進行投標。招標范圍包括采煤機的供貨、運輸及相關服務。(具體標包劃分、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及設備名稱、技術規(guī)格、數量等技術參數見《招標貨物一覽表》)。
招標貨物一覽表
包號 |
序號 |
物資名稱及參考型號 |
單位 |
數量 |
使用單位及交貨地點 |
交貨期 |
1 |
1-1 |
采煤機:總截割電機功率≥2×2×250kW,總裝機功率≥1200kW,最大截割高度≥3.2m |
臺 |
1 |
寧夏煤業(yè)雙馬一礦 |
技術協議簽訂后3個月內 |
1-2 |
采煤機:總截割電機功率≥2×620kW,總裝機功率≥1640kW,最大截割高度≥4m |
臺 |
1 |
寧夏煤業(yè)梅花井煤礦(111203工作面) |
技術協議簽訂后60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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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采煤機:總截割電機功率≥2×620kW,總裝機功率≥1640kW,最大截割高度≥4m |
臺 |
1 |
寧夏煤業(yè)梅花井煤礦(110605工作面) |
技術協議簽訂后3個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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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采煤機:總截割電機功率≥2×620kW,總裝機功率≥1640kW,最大截割高度≥4m |
臺 |
1 |
寧夏煤業(yè)任家莊煤礦 |
技術協議簽訂后3個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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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采煤機:總截割電機功率≥2×620kW,總裝機功率≥1640kW,最大截割高度≥4m |
臺 |
1 |
寧夏煤業(yè)羊場灣煤礦 |
技術協議簽訂后45日內 |
|
2 |
2-1 |
采煤機:總截割電機功率≥2×1050kW,總裝機功率≥2840kW,截割范圍:2.2m-4.3m(低牽引塊);2.5m-5.0m(高牽引塊) |
臺 |
5 |
神東煤炭 |
接到中標通知后12個月內 |
2-2 |
采煤機:總截割電機功率≥2×1100kW,總裝機功率≥3030kW,截割范圍:5.4m-7.0m(低牽引塊);6.5m-8.8m(高牽引塊) |
臺 |
2 |
神東煤炭 |
接到甲方要求投產通知后12個月內 |
2.2 其他:本項目有同中優(yōu)惠條件,具體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且須是采煤機的生產制造商,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要求:
第1包的投標人須具有并在投標時提供所投型號的采煤機在有效期內的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第2包的投標人須具有并在投標時提供至少3種單臺截割電機功率≥1000kW且2500kW≤總裝機功率≤2900kW的采煤機在有效期內的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并承諾交貨時提供所投型號采煤機的在有效期內的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承諾書模板見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11.其他資料的11.3承諾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第1包業(yè)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臺截割電機功率≥620kW且總裝機功率≥1660kW的采煤機銷售合同業(yè)績1份,且已投運至少1年及以上(如果提供的是融資租賃業(yè)務類型的銷售業(yè)績,若銷售業(yè)績合同不能體現最終用戶,還須提供融資租賃公司與最終用戶簽訂的合同)。投標人須在投標時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物資名稱型號、總裝機功率、截割電機功率等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如果合同中不體現上述關鍵信息,還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能體現出上述關鍵信息的技術協議或其他證明材料);用戶證明由最終用戶蓋章并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第2包業(yè)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臺截割電機功率≥1000kW且總裝機功率≥2500kW同時最大采高≥7m的采煤機銷售合同業(yè)績1份,且已投運至少 1 年及以上(如果提供的是融資租賃業(yè)務類型的銷售業(yè)績,如銷售業(yè)績合同不能體現最終用戶,還須提供融資租賃公司與最終用戶簽訂的合同)。投標人須在投標時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物資名稱型號、總裝機功率、單臺截割電機功率等合同關鍵信息頁(如果合同中不體現上述關鍵信息,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能體現出上述關鍵信息的技術協議或其他證明材料);用戶證明由最終用戶蓋章并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經銷商或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2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