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45/16-QT-050)
一、 招標條件
華電內蒙古能源 包頭發電 部分檢修、運行崗位業務外包項目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 2.2項目規模:2×600MW等級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服務期限為426天(十四個月,具體開始執行日期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招標范圍 標書售價(元) CHDTDZ045/16-QT-0505 部分檢修、運行崗位業務外包項目 包頭 部分檢修、運行崗位業務外包。范圍主要包括:設備維護部主機維護(鍋爐、脫硫、電氣一次、汽機專業)、輔助維護(輸煤、化學)等工作;發電運行部全廠化學水系統運行、除灰脫硫系統運行、輸煤系統運行;燃料管理部現場運維;物資管理部輔助工作等。服務期限為426天(十四個月),此期間至少保證177人(不包含投標人管理人員) 1000 我公司標書費發票為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可選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紙質發票),投標單位可登錄 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開票信息登記”菜單中設置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類型;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查看及下載電子發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部分檢修、運行崗位業務外包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1項發電機組檢修或發電企業輔助業務外包項目業績。業績支撐性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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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