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察爾汗工業園南側
(2)規模:項目總體規劃建設總規模530MW,其中集中式光伏規模為500MW,分布式光伏規模為30MW,分布式光伏均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儲能系統合計85MW/323MWh,其中規劃建設換電站7.5MW/75MWh,蓄熱儲能27.8MW/148MWh,電化學儲能50MW/100MWh。本EPC工程為其總體規劃集中式光伏電站一期工程,建設規模為100MW,新建光伏發電場區+1座110kV升壓站(包含15MW/30MWh電化學儲能設施、包含送出線路等接入系統內容),現階段暫無電力公司接入系統批復意見,項目暫定以一回110kV線路向西北方向架空出線,送出線路路徑長度約為5.5km。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名稱:青海鹽湖創融投資有限公司青海鹽湖創融黃河水電察爾汗工業園53萬千瓦源網荷儲項目-一期10萬千瓦(EPC)項目標段一
合同估算價:38000.0萬元
投標所需身份類型:施工單位;設計單位;
服務期:263.0天
招標范圍:青海鹽湖創融黃河水電察爾汗工業園53萬千瓦源網荷儲項目-一期10萬千瓦EPC總承包項目內容包括不限于:負責完成光伏電站本體、儲能、110KV升壓站及送出線路工程技術和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勘測、設計、設備采購、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施工、調試、竣工驗收;所有站內工程施工準備與施工;進場(站)道路、場(站)內道路的設計、施工及驗收;光伏電站本體、儲能、110KV升壓站及送出線路設備安裝與調試、系統試運行、消缺和成功通過240小時,并網商業運行及竣工驗收;建設期工程保險;工程開工手續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工程驗收(含防雷接地、水保、環評、消防、安評、質監、技術監督、并網前的安全性評價、電磁輻射、電能質量評估、供電、職業衛生、安全設施三同時,檔案驗收等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本工程相關的各專項驗收、并網及相關手續辦理等全部工作的“交鑰匙工程”、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并達到發包方達標投產要求、并通過發包方驗收、并配合發包方達標創優。工程設計、施工和設備選型、調試試驗、驗收、試運行應滿足當地環保、消防、水保、水利、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國網海西州電力公司、電力建設質量監督和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等驗收和規定要求,達標投產(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電運行、確保通過各方驗收、確保取得各項合法合規手續所必須的服務,則需納入設計、采購、安裝及提供服務范圍并最終由承包人負責)。同時也包括生產準備所必須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標識標牌、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培訓、生產準備、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質保期內的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工程設計·行業資質·電力·電力甲級]或者[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綜合資質甲級]并且[施工總承包·電力工程·電力工程一級](含)以上資質,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至少具有1項100MW(含)以上集中式光伏EPC項目投運業績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一級建造師·機電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冊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含)以上資質,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二)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三)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執業信用不良行為記錄或不良行為記錄已修復。
工程總承包項目中標后,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其他項目上擔任任何職務。以設計和施工雙資質承接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滿足相應條件的可以兼任本項目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以聯合體形式承接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由聯合體牽頭單位派員擔任,滿足相應條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業務的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該項目共1(具體標段)個標段,潛在投標人可對其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最多允許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方式:2024年08月31日0:00時至2024年09月04日24:00時止獲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