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小紀鎮。
2.2 項目規模:直流側容量為400.01208MWp,交流側容量為300MW。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開工2024年11月30日,不晚于2025年11月29日全容量并網。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EPC總承包:
除①光伏組件、逆變器、箱變、主變、GIS五類設備以及電纜、光纜材料的采購及運輸②生產車輛的購置③集中生產運行設施的建設④升壓站土地征用、光伏區土地復墾的費用支付⑤項目集團內部投資決策、外部核準備案前各類證照、許可、批復等事項的辦理(以已簽訂前期合同對應事項為準)⑥發包人的工程建設管理、咨詢服務、技術經濟評審⑦工程建設監理⑧工程定額標準編制管理⑨項目保險⑩生產準備外,本招標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光伏場區及升壓站全部工程的全過程建設和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設計;甲供設備的接卸、倒運及保管;乙供設備材料的采購、運輸、接卸、倒運及保管;本工程土建工程施工;本工程所有設備安裝及調試、試驗、驗收;項目協調;工程試運行;移交生產;項目后評價;缺陷責任期內全部事項等一攬子工作以及發包人負責范圍的配合協調工作,同時也包括所有乙供設備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及相關技術資料的移交等內容。主要包括:
(1)完成開工手續辦理。
(2)EPC全過程管控。
(3)全部勘察設計(含優化設計及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及預算編制、竣工圖編制等內容)。
(4)場區及35kV集電線路全部土建工程。
(5)場區及35kV集電線路全部設備材料采購(不含甲供設備材料)及安裝工程(含甲供設備材料)。
(6)升壓站全部土建施工。
(7)升壓站全部設備和材料采購(不含甲供設備材料)及安裝工程(含甲供設備材料)。
(8)各類設備試驗和并網試驗,各類涉網、并網專項事項。
(9)地方關系協調及相關手續辦理。
(10)所有調試配合工作。
(11)光伏陣列區的土地租用(僅限于基建期)以及房屋等地上附著物清障(包含遷移、拆除、清表、賠償、補償、矛盾協調);35KV集電線路(含直埋電纜)區域的土地使用補償(僅限于基建期)以及房屋等地上附著物清障等相關費用(包含農作物以及花木、樹木等一般附著物的遷移、拆除、補償、清表,村民住宅賠償,耕地開墾、復墾,政處矛盾協調);鄉村道路補償、河道占用補償的政處矛盾協調。
(12)季節性施工特殊措施。
(13)電力建設工程各類備案,電價批復,消防驗收或備案證明。
(14)協調電網公司送出線路工程進度,確保與光伏電站主體工程同期完工。
(15)通過竣工驗收、達標投產,完成各項考核指標。
(16)供水、供電、網絡的臨時/永久接入。
(17)施工組織設計實施。
(18)項目所有合規、報批手續辦理(發包人已簽訂的前期合同清單事項除外)。
(19)電網、專項要求(新能源電站建模、等保測評、智慧平臺建設及接入、實時可視系統建設、電力項目數字工程建設、生產營銷實時系統,精品工程創建)。
(20)項目后評價。
(21)包含于本招標文件中且發包人已明確由其實施之外的其他全部服務、工作。
招標范圍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技術規范書)。
特別說明1:因本項目集團集控子站(含接入)暫未確定實施方案,后續存在變化的可能,設置1個專項,作為暫估價(專業工程),投標人以發包人暫估價格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報價。
特別說明2:因本項目建設用地費未最終明確,后續存在變化的可能,本部分費用投標人應以發包人暫定價格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報價。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備下列資質之一:
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有效期截止日期不早于投標截止日)。
②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和承裝(修、試)二級及以上資質(有效期截止日期不早于投標截止日),且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截止日期不早于投標截止日。
特別說明3:投標人如同時滿足上述兩項資格條件,需自行出具承諾文件表明自身以哪一類資質條件參與投標,如不提供,默認以資質條件②參與投標。
9.投標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至少3個光伏電站 EPC總承包工程合同業績,合同業績累計容量不小于120MWp(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并提供有效的用戶聯系方式(聯系人、職務、座機或手機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證明合同業績的材料,相應業績均被視為無效業績)。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10-10 16:34到2024-10-1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