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標條件
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汽車煤接卸項目已批準,招標人為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山東省濰坊市高新區。
2.2項目規模: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裝機容量為
2*330mw+2*670mw。本項目工作內容為做好招標方汽車來煤非自卸車在煤場的接卸、車輛余煤清底等工作,需自行配備裝載機等卸車機具、人員,至少滿足2個煤場同時卸車要求(根據來車情況隨時加配人員機械滿足卸車要求)等工作;預計卸煤48萬噸。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工期自2024年11月22日開始,
工期三年。具體范圍詳見技術規范書。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1)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汽車煤接卸(CHDTDZ001/23-QT-168301):做好招標方汽車來煤非自卸車在煤場的接卸、車輛余煤清底等工作,需自行配備裝載機等卸車機具、人員,至少滿足2個煤場同時卸車要求(根據來車情況隨時加配人員機械滿足卸車要求)等工作;預計卸煤48萬噸。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汽車煤接卸】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日,至少具有散裝礦物裝車或接卸業績一項。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4-10-12 09:00到2024-10-2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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