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序 不含稅預算 實施地 標段劃
項目名稱 內容 完成時間
號 (萬元) 點 分
鶴山分公司S270跨區光纜(寶豐
1 2024年中國電 114
新城至平嶺段)
信江門分公司 合同簽訂
大修整治 不劃分
鶴山光纜、江 江門市 后6個月內完
標段
海管道大修整 成。
江海分公司管道
2 治 30.2
大修整治
合計 144.2 ‐‐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執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
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2質量標準要求:驗收合格1.3技術標準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的相關要求1.4保修期:保修期為驗收合格后12個月。
1.5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人民幣144.2萬元(不含稅),其中鶴山部分為114萬元,江海部分為30.2萬元(江海管道維修部分為20.2萬元,頂管類部分為10萬元),參選人參選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具體詳見附件一。
1.參選人資格要求1.1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1.1.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1.1.2參選人須具有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資質(含三級),并具有城鄉建設廳頒發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1.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控股股東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比選。
1.1.4業績要求:參選人須具備近3年(2021 年9月 1 日至本公告發布之日)全國范圍內的同類項目業績,同類項目指通信管線維修。
備注:(1)業績按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稱、標的、金額、簽字蓋章頁);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體合同總金額的,則須提供至少一份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無具體合同總金額的,則須提供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
證明材料資料不全無法確定為同類工程/同類項目業績,不予認可。
(2)如法人參與參選的,法人或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業績證明材料均予以認可;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則只認可該分支機構的業績證明材料。
(3)合同原件備查,如評審時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送達評標現場,否則業績不予認可。
1.1.5項目團隊要求(1)參選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須取得政府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
(2)參選人至少配備1名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須取得政府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同時提供項目負責人的社保證明(由稅務局等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2024年3月1日以后繳納的任一時間段的社保證明,社保證明須體現參保人為參選人);
(3)本項目須至少配備2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同時提供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社保證明(由稅務局等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2024年3月1日以后繳納的任一時間段的社保證明,社保證明須體現參保人為參選人);
(4)至少配備16名的施工人員(不含項目負責人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同時提供施工人員的社保證明(由稅務局等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2024年3月1日以后繳納的任一時間段的社保證明,社保證明須體現參保人為參選人)。
(5)須在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組成表中列明項目團隊成員信息、明確現場項目負責人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所對應負責地區,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備注:如法人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參選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其法人。
1.1.6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1.2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比選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
(4)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比選項目提供比選代理服務的;
(6)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責令停業的;
(10)被暫停或取消投標/參選資格的;
(11)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2)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9月1日起)[參選截止時間前36個月]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13)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9月1日起)[參選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4)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9月1日起)[參選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9月1日起)[參選截止時間前36個月]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存在重大違法記錄(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公布的為準,重大違法指參選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較大數額罰款是指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200萬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17)近兩年(自2022年9月1日起)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生施工類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特殊情形需要特別處理的,應當在采購方案中說明,按內控管理規定經審批決策后方可執行。
](18)違反比選人公司規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或違反比選人公司規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公司與參選人存在控股關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東/投資人在參選人的持股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2.資格審查方法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3.比選文件的獲取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0月18日00時00分至2024年10月21日24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