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吉林建龍鋼鐵有限責任公司自帶負荷配置風電及光伏發電項目監理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吉林省農安縣境內。
2.2 規模:建設60MW風電、20MW光伏(直流側裝機容量24MW)、新建1座220kV升壓站,配套建設集電線路、檢修道路等附屬設施。
2.3 建設工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7月10日。
2.4 監理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且缺陷責任期滿之日止,如工期延后,監理服務期順延。
2.5 工程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行業和華能集團相關質量標準。
2.6 招標范圍:從施工準備開始到土建、安裝、調試至工程所有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的全過程監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圖紙會審,施工組織設計會審,土建工程、道路施工、集電線路施工、風機吊裝、升壓站施工、光伏設備安裝、電纜敷設,設備及材料的質量控制,工期進度控制、綠色施工、安全管理、系統設備的調試、試運行、試驗及整套系統的性能試驗和服務、竣工驗收、監理資料整理移交及工程竣工資料審核、配合項目達標投產、驗收、創優及竣工決算審計等全過程的監理。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監理甲級和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和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2.3 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3個60MW及以上規模的風電項目和3個20MW及以上規模的集中式光伏項目監理服務業績。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 其他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有效的國家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經歷(附人員簡歷或其他可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擔任過3個60MW及以上規模風電工程和3個20MW及以上規模集中式光伏工程總監理工程師,須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掃描件(須能證明總監身份和項目規模)需提供能體現合同簽字蓋章、階段性發票、簽訂日期、監理工作范圍、工程類型等內容的合同掃描頁,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5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6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0月23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0月29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吉林省農安縣境內。
2.2 規模:建設60MW風電、20MW光伏(直流側裝機容量24MW)、新建1座220kV升壓站,配套建設集電線路、檢修道路等附屬設施。
2.3 建設工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7月10日。
2.4 監理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且缺陷責任期滿之日止,如工期延后,監理服務期順延。
2.5 工程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行業和華能集團相關質量標準。
2.6 招標范圍:從施工準備開始到土建、安裝、調試至工程所有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的全過程監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圖紙會審,施工組織設計會審,土建工程、道路施工、集電線路施工、風機吊裝、升壓站施工、光伏設備安裝、電纜敷設,設備及材料的質量控制,工期進度控制、綠色施工、安全管理、系統設備的調試、試運行、試驗及整套系統的性能試驗和服務、竣工驗收、監理資料整理移交及工程竣工資料審核、配合項目達標投產、驗收、創優及竣工決算審計等全過程的監理。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監理甲級和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和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2.3 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3個60MW及以上規模的風電項目和3個20MW及以上規模的集中式光伏項目監理服務業績。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 其他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有效的國家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經歷(附人員簡歷或其他可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擔任過3個60MW及以上規模風電工程和3個20MW及以上規模集中式光伏工程總監理工程師,須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掃描件(須能證明總監身份和項目規模)需提供能體現合同簽字蓋章、階段性發票、簽訂日期、監理工作范圍、工程類型等內容的合同掃描頁,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5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6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0月23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0月29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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