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標條件
新疆紅雁池發電有限公司再生水水源改造工程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新疆紅雁池發電有限公司廠區
2.2 項目規模:2*330MW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本項目預計2025年10月30日前完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再生水水源改造工程EPC總承包(CHDTDZ026/22-ZB-00401):新疆紅雁池發電有限公司再生水水源改造工程EPC總承包:廠外部分直埋敷設1根1.8km長的DN650再生水輸水管道;廠內部分采用“混凝沉淀澄清+過濾”工藝和“電化學水處理”工藝對再生水深度處理系統、鍋爐補給水處理系統、循環水旁流處理系統、輔機冷卻水系統進行改造,最終實現工業用水全部使用再生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方案設計、設備和材料采購、供貨、安裝、系統調試、配合性能試驗及檢查、試運行、消缺、培訓和最終交付投產等。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再生水水源改造工程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6)在最近3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負有主要及以上事故責任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中發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責任認定的,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8.投標人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
(3)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級資質;
(4)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同時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1項300MW等級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水處理相關EPC總承包工程投運業績,合同內容中需同時包含再生水(或中水)處理系統和配套鍋爐補給水系統。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10-30 16:23到2024-11-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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