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榆林循環經濟煤炭綜合利用項目烯烴分離、芳烴分離、聚乙烯和聚丙烯、罐區等裝置總體設計、基礎設計和技術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 榆林循環經濟煤炭綜合利用項目依托配套煤礦及選煤廠,通過煤炭分級分質利用,建設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一體化項目。項目建設內容包括煤制油、煤制甲醇和石腦油、甲醇延鏈加工等工藝裝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廠外工程等。項目主要生產煤基油品、芳烴、聚烯烴、聚碳酸酯和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高性能油化產品,助力煤炭清潔高效利用,促進現代煤化工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項目建設地點:陜西省榆林市榆林經濟技術開發區(榆神工業區)清水工業園(北區)。
本次招標的聚乙烯(含包裝庫房及自動化立體庫房)、聚丙烯裝置(含包裝庫房及自動化立體庫房)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裝置(含包裝庫房及自動化立體庫房)是神華榆林循環經濟煤炭綜合利用項目中的主要工藝生產裝置及主要生產系統。裝置介紹及規模等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規模如下:
(1)聚乙烯裝置:35萬噸/年聚乙烯。
(2)聚丙烯裝置:30萬噸/年聚丙烯。
(3)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裝置:2萬噸/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
操作彈性范圍:
(1)聚乙烯裝置:60~110%。
(2)聚丙烯裝置:60~110%。
(3)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裝置:60~110%。
招標范圍:投標人依照《石油化工大型建設項目總體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2002-2016)和《石油化工裝置基礎工程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2003-2016)和《石油化工工廠基礎工程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2004-2016)和其附錄的要求及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要求前提下完成聚乙烯(含包裝庫房及自動化立體庫房)、聚丙烯裝置(含包裝庫房及自動化立體庫房)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裝置(含包裝庫房及自動化立體庫房)所覆蓋范圍內的總體設計、基礎工程設計、技術服務和樁基詳細設計(含竣工圖)工作;配合總體院完成神華榆林循環經濟煤炭綜合利用項目的總體設計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組織基礎工程設計評審會,配合甲方開展專利技術選擇,編制長周期設備采購數據表等工作。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的內容。
標段(包)劃分:包括聚乙烯(含包裝庫房及自動化立體庫房)、聚丙烯裝置(含包裝庫房及自動化立體庫房)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裝置(含包裝庫房及自動化立體庫房)的總體設計、基礎工程設計和技術服務(標段二)。
服務期限:根據項目進度總體安排,工藝包完成時間5-6個月;按全廠設計拿總單位的項目總體設計進度完成裝置總體設計;基礎工程設計在工藝包完成后2個月內完成。項目進度計劃具體要求在開工會上確定。。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設計資質證書: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或以上或綜合甲級設計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投標人需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聚乙烯裝置:投標人至少具有單線生產能力30萬噸/年及以上聚乙烯裝置的基礎工程設計或詳細設計或EPC合同業績2份,且投產運行。
2.聚丙烯裝置:投標人至少具有單線生產能力30萬噸/年及以上聚丙烯裝置的基礎工程設計或詳細設計或EPC合同業績2份,且投產運行。
投標人提交的業績必須嚴格限定為新建裝置的設計業績。對于在原有已建裝置上進行的任何形式的技術改造、擴能改造等設計業績,均視為無效業績,不予認可。
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1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