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售賣截至時間:2024-12-03 17:00:00
(貴州公司)長順縣擺所風電場(100MW)新建工程主體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貴州公司長順新能源公司長順縣擺所 100MW 風電場工程主體施工總承包)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20241210GZCS-S001
2.2 項目名稱:貴州公司長順新能源公司長順縣擺所 100MW 風電場工程主體施工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長順縣
2.4 建設規模:100MW
2.5 計劃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365 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時間為準。
2.6 招標范圍:包括不限于以下(不含工程量清單內甲供物資設備采購費用)內容:新建道路施工、場內原有道路改造及恢復(所涉及的障礙物移除、改接等,滿足葉片、塔筒運輸條件,并辦理場內道路涉及公路的運輸手續);風機基礎及平臺施工(含錨栓采購、地基處理、箱變基礎、防雷接地);升壓站設備基礎及電纜溝施工;風電機組安裝(含塔筒-混塔、箱變安裝,塔筒、主機及附屬設備等大型設備牽引配合);升壓站設備安裝(含調試及試驗、涉網試驗、并網需要的手續辦理、主變及預制艙等大型設備牽引);集電線路施工(包括架空及直埋、線路涉及的征地工作,含塔材、金具等材料采購);項目征地(丘塊圖測繪及人員)配合等工作。(詳情見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三級和承試三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95MW)及以上陸上風電工程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95MW 及以上陸上風電工程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招標文件售賣截至時間:2024-12-03 17:00:00
(貴州公司)長順縣擺所風電場(100MW)新建工程主體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貴州公司長順新能源公司長順縣擺所 100MW 風電場工程主體施工總承包)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20241210GZCS-S001
2.2 項目名稱:貴州公司長順新能源公司長順縣擺所 100MW 風電場工程主體施工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長順縣
2.4 建設規模:100MW
2.5 計劃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365 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時間為準。
2.6 招標范圍:包括不限于以下(不含工程量清單內甲供物資設備采購費用)內容:新建道路施工、場內原有道路改造及恢復(所涉及的障礙物移除、改接等,滿足葉片、塔筒運輸條件,并辦理場內道路涉及公路的運輸手續);風機基礎及平臺施工(含錨栓采購、地基處理、箱變基礎、防雷接地);升壓站設備基礎及電纜溝施工;風電機組安裝(含塔筒-混塔、箱變安裝,塔筒、主機及附屬設備等大型設備牽引配合);升壓站設備安裝(含調試及試驗、涉網試驗、并網需要的手續辦理、主變及預制艙等大型設備牽引);集電線路施工(包括架空及直埋、線路涉及的征地工作,含塔材、金具等材料采購);項目征地(丘塊圖測繪及人員)配合等工作。(詳情見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三級和承試三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95MW)及以上陸上風電工程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95MW 及以上陸上風電工程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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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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