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西公司萬安電廠萬安水利樞紐綜合能力提升工程調度運行策略研究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萬安水利樞紐工程是贛江中游控制性工程,位于萬安縣城以上2km,上距贛州市90km,下距南昌市320km,壩址控制流域面積36900km2,占贛江全流域面積的44%。萬安水利樞紐工程是一座以發電為主,兼有防洪、航運、灌溉等綜合效益的樞紐工程,采取“工程一次建成,水庫分期蓄水”的建設方案。水庫最終規模設計正常蓄水位100m(吳淞高程,下同),死水位90m,防洪限制水位90m,防洪高水位100m,設計洪水位100.0m,校核洪水位100.7m,保壩洪水位103.6m,水庫總庫容22.16億m3,防洪庫容10.2億m3。萬安水利樞紐主要建筑物由泄洪建筑物、非溢流壩、電站廠房、船閘、土壩和灌溉渠首組成。為進一步檢驗水庫蓄水后對贛州市浸沒和泥沙淤積的影響,減少初期移民,水庫采用分期蓄水。1993年5月蓄水以來,水庫一直按初期規模運行,其運行水位為:正常蓄水位96m,死水位85m,防洪限制水位85m,防洪高水位93.6m,防洪庫容5.7億m3。初期運行方案相對正常運行方案較大地損失了發電和防洪效益,航運和灌溉效益也有較大影響,在后期運行中可根據實際運用情況和需要,完成后期移民和贛州市防護,逐步抬高水庫運行水位至100m,使樞紐發揮正常綜合效益。
為加快推進江西省水網先導區建設,實現國家水網建設目標,2023年6月26日,江西省水利廳、省交通廳召開萬安水庫恢復設計規模運行專題論證座談會,會議強調萬安水庫在贛粵運河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要統籌推進水網先導區重大項目建設,科學有序推進萬安水庫前期工作。2023年10月,江西省水利廳、交通運輸廳向省人民政府提出了《關于開展萬安水利樞紐綜合能力提升工程前期工作的請示》,推薦萬安水庫最終規模的設計水位運行,即正常蓄水位由96.0米提高到100.0米。并建議加快推進前期工作,按照改擴建工程建設程序,組織開展萬安水利樞紐綜合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萬安水利樞紐綜合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設實施將涉及萬安水庫水資源重新分配、水庫綜合利用功能調整、綜合利用效益變化等諸多問題,萬安水利樞紐調度運行邊界條件呈現多維度、多變量的變化影響,水庫運行調度方式將更為復雜。為此,有必要根據贛粵運河航道規劃和萬安水利樞紐綜合能力提升工程的前期研究成果,基于萬安水利樞紐綜合能力提升工程的調度變量因子變化規律,研究提出萬安水利樞紐調度運行策略。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1、主要研究內容:
(1)多條件、多目標下萬安水利樞紐調度運行關鍵變量因子分析。
(2)考慮新時期水庫功能轉變的樞紐調度運行方式研究
(3)基于多場景分析的電站綜合利用效益影響研究及經濟效益分析
2、預期目標:
(1)識別多條件、多目標下萬安水利樞紐調度運行邊界條件變化的耦合場景方案集合。
(2)研究提出適應水資源動態分配的萬安水利樞紐水庫調度運行方式。
(3)量化萬安水利樞紐調度運行邊界條件變化對電站綜合利用效益的影響,研究提出萬安水利樞紐經濟性評估特征指標。
(4)撰寫并完成萬安水利樞紐綜合能力提升工程調度運行策略研究報告1份。
(5)核心期刊發表論文2篇。
2.4 項目總工期:合同簽訂后12月之內完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有大型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或水利調度研究項目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投標人有省部級及以上科技項目課題的可以提供計劃任務書代替)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2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