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內蒙古公司東勝熱電灰渣、石膏綜合處置(三年)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公司2×330MW空冷供熱機組共有兩個渣庫、一個粗灰庫、一個細灰庫、一個石膏庫,每年因生產而產生的攪拌灰、灰渣及石膏總量約為68萬噸,除一部分可以綜合利用外,剩余約45萬噸不能進行綜合利用,需要進行綜合處置。
2.1.2招標范圍:按照國家環保部門要求,為了合規合法轉移處置國電內蒙古東勝熱電有限公司產生的灰渣、石膏、攪拌灰固體廢物,需要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灰渣石膏進行綜合處置。
所產生副產品具體數量:預估數量135萬噸(三年),以招標人通知并經招標人地磅稱重(以噸為單位)為準。
2.1.3質量要求:
1)投標人受招標人全權委托,按照國家生態環境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生態環境局合規合法轉移處置招標人產生的粉煤灰、灰渣及石膏等工業固體廢棄物。投標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之前投標人須提供(自有或協議單位)有效的生態環境部門審批的的工業類固體廢物處置或利用的環評批復文件。若處置或利用場所非投標人自有的,還需同時提供投標人與處置或利用場所的處置協議(如投標人自有處置或利用場所,則不需要提供處置協議),提供證明材料掃描件。
2)主要包括粉煤灰、灰渣及石膏等工業固體廢棄物運輸及處置;處置必須符合《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技術導則》(HJ-2035-2013)、《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3)投標單位中標后,公司進行現場考核,如發現現場不符合《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技術導則》(HJ-2035-2013)、《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由中標方賠償公司損失、承擔罰款、不予結算費用和終止雙方合同。
4)按照環保要求,租用或自有規范的工業類固廢暫存場所,暫存場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擁有相應的批復手續。
5)固廢處置場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擁有相應的批復手續,建立相關規章制度,各類檔案資料必須齊全。
2.1.4服務期限:本項目服務期限為3年,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1.5服務地址: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富興北路18號。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若投標人為道路運輸單位,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指定具有有效《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運輸單位為其承擔運輸服務工作,并提供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及運輸公司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投標人為道路運輸單位的要求此項)。
(3)若投標人為固廢處置單位,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生態環境部門審批的的固體廢物處置證明文件(投標人為固廢處置單位的要求此項)。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固體物料運輸或固體廢料處置或固體廢料銷售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副產品處置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29 08:3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0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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