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山西發電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熱電廠全廠污染源自行監測及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有效性審核比對監測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太原第二熱電廠2023年全廠污染源自行監測及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有效性審核比對監測項目已由大唐山西發電有限公司批準,資金來自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太原第二熱電廠。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大唐山西發電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熱電廠
2.2建設規模:詳見技術規范。
2.3計劃服務期:三年(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本次招標采用1+1+1模式,即一年一簽合同,合同期滿后,若雙方無異議,可再續簽合同,合同條款不變,最多續簽兩次。
2.4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包括大唐山西發電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熱電廠2023年全廠污染源自行監測和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有效性審核比對監測兩項內容:
1.污染源自行監測
2023年企業全廠廢氣、廢水、噪聲、環境空氣等污染源進行手工監測,并出具監測報告。具體監測要求:對招標人四臺在役機組運行時廢氣排放污染因子進行監測;對各臺機組除塵效率(除塵器進出口濃度、灰場顆粒物、廠界噪聲、敏感點噪聲定期監測;對企業生產設備配套的41臺除塵器出口進行顆粒物監測(一年一次);對企業周邊環境空氣質量、地下水、脫硫廢水處理水質、廠區生活污水定期監測。每次監測工作結束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監測因子測試分析工作,并向招標人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監測報告五份、原始記錄一份,同步向招標人提供監測報告掃描件電子版一份。
2.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有效性審核比對監測
根據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性審核比對監測工作要求,每季度對企業四臺在役機組
(10~13號)脫硫出口安裝的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CEMS)分別進行比對監測一次,同時記錄監測期間機組運行負荷及CEMS數據,編寫并出具比對監測報告。監測內容包括:煙塵濃度、二氧化硫濃度、氮氧化物濃度、含氧量、含濕量、煙氣溫度、煙氣流速。
每次比對監測工作結束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監測因子的測試分析工作,并向招標人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監測報告五份、原始記錄一份,同步向招標人提供監測報告掃描件電子版一份。
2.5招標編號:(請登錄)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它組織;
3.2資質業績等要求: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并提供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并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兩項燃煤火電機組污染源自行監測或自動監控設施有效性審核比對監測業績(提供合同首頁、簽字頁和服務內容頁)。
3.2.3項目經理要求:需具有并提供環境監測類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并提供項目經理在投標人單位的社保證明。
3.3財務要求:近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0。
3.4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3.4.1.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團公司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4.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8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太原第二熱電廠2023年全廠污染源自行監測及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有效性審核比對監測項目已由大唐山西發電有限公司批準,資金來自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太原第二熱電廠。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大唐山西發電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熱電廠
2.2建設規模:詳見技術規范。
2.3計劃服務期:三年(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本次招標采用1+1+1模式,即一年一簽合同,合同期滿后,若雙方無異議,可再續簽合同,合同條款不變,最多續簽兩次。
2.4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包括大唐山西發電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熱電廠2023年全廠污染源自行監測和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有效性審核比對監測兩項內容:
1.污染源自行監測
2023年企業全廠廢氣、廢水、噪聲、環境空氣等污染源進行手工監測,并出具監測報告。具體監測要求:對招標人四臺在役機組運行時廢氣排放污染因子進行監測;對各臺機組除塵效率(除塵器進出口濃度、灰場顆粒物、廠界噪聲、敏感點噪聲定期監測;對企業生產設備配套的41臺除塵器出口進行顆粒物監測(一年一次);對企業周邊環境空氣質量、地下水、脫硫廢水處理水質、廠區生活污水定期監測。每次監測工作結束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監測因子測試分析工作,并向招標人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監測報告五份、原始記錄一份,同步向招標人提供監測報告掃描件電子版一份。
2.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有效性審核比對監測
根據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性審核比對監測工作要求,每季度對企業四臺在役機組
(10~13號)脫硫出口安裝的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CEMS)分別進行比對監測一次,同時記錄監測期間機組運行負荷及CEMS數據,編寫并出具比對監測報告。監測內容包括:煙塵濃度、二氧化硫濃度、氮氧化物濃度、含氧量、含濕量、煙氣溫度、煙氣流速。
每次比對監測工作結束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監測因子的測試分析工作,并向招標人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監測報告五份、原始記錄一份,同步向招標人提供監測報告掃描件電子版一份。
2.5招標編號:(請登錄)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它組織;
3.2資質業績等要求: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并提供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并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兩項燃煤火電機組污染源自行監測或自動監控設施有效性審核比對監測業績(提供合同首頁、簽字頁和服務內容頁)。
3.2.3項目經理要求:需具有并提供環境監測類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并提供項目經理在投標人單位的社保證明。
3.3財務要求:近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0。
3.4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3.4.1.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團公司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4.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8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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