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唐國際呼和浩特鋁電有限責任公司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360MW光伏發電工程施工監理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內蒙古大唐國際呼和浩特鋁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呼鋁電公司)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項目已由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批準建設(《關于印發實施2022年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項目通知》(內能新能字〔2022〕1148號)),并取得了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關于投資建設呼鋁電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項目的批復》(大唐集團投〔2023〕463號),項目業主為內蒙古大唐國際呼和浩特鋁電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資本金和銀行貸款,出資比例為2:8,招標人為內蒙古大唐國際呼和浩特鋁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
2.2建設規模:呼鋁電公司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項目建設容量360MW(直流側
431.3512MWp),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
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項目(一期工程)本次計劃建設項目容量290MW(直流側348.0176MWp),其中包含PC施工總承包一標段:光伏發電工程130MW(直流側157.2312MWp),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二標段為光伏發電工程160MW(直流側190.7864MWp);包含220kV送出工程(含線路OPGW光纜工程)、自備電廠升壓站新增擴建間隔工程、新鋁變電站電站集控中心改造工程,其中送出工程計劃新建單回220kV線路,由呼鋁電公司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升壓站接入自備電廠升壓站,線路長度預計29km,單回路鐵塔架設18km、鋼管桿架設1.6km、地埋電纜敷設9.4km,隨新建輸電線路同塔架設2根
24芯OPGW光纜線路及其附屬設施。
2.3工程項目施工預計開工日期和建設周期:
自全部工程項目簽訂施工合同、項目開工準備開始至質保期結束、竣工驗收(含配合審計工作)等全過程監理服務完成之日終結。
項目施工預計開工日期和建設周期: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全容量并網,234日歷天。
2.4監理服務期限:預計2024年4月10日至2025年3月31日,355日歷天。最終監理服務期限應以工程建設完成所有驗收為準(監理人實際進場日期以招標人正式通知為準)。
2.5招標范圍:呼鋁電公司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項目(一期工程,本次計劃建設項目容量290MW,直流側348.0176MWp),包括并不限于項目一標段、二標段PC施工總承包所包含的發電場基礎工程、發電場安裝工程、集電線路建安工程、道路施工工程、升壓站建安工程;包括220kV送出工程(含線路OPGW光纜工程)、自備電廠升壓站新增擴建間隔工程、新鋁變電站電站集控中心改造工程及其附屬工程等全部工程范圍內涉及一切建筑、安裝、電氣、土建、調試及驗收等全過程監理工作;負責涉及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投資、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現場勞動力配置、施工協調、質檢資料移交等內容。本工程環境監理、水土保持監理不在本標范圍。
2.6招標編號:CWE*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住建部頒發的電力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近5年(2019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獨立承擔2個及以上100MWp及以上等級光伏項目建筑、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監理業績(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材料等,國外業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擬派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住建部頒發的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近5年內(2019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備1個及以上40MWp及以上等級光伏項目的總監業績(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材料等,國外業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及本項目與擬派項目經理的關聯性文件等,若合同中無總監理工程師姓名,須提供對應的成果文件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3.3財務要求:近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0。
3.4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內被列入國家應急管理部(查詢網址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3.4.3.按照集團公司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4.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3月5日時至2024年3月18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內蒙古大唐國際呼和浩特鋁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呼鋁電公司)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項目已由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批準建設(《關于印發實施2022年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項目通知》(內能新能字〔2022〕1148號)),并取得了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關于投資建設呼鋁電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項目的批復》(大唐集團投〔2023〕463號),項目業主為內蒙古大唐國際呼和浩特鋁電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資本金和銀行貸款,出資比例為2:8,招標人為內蒙古大唐國際呼和浩特鋁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
2.2建設規模:呼鋁電公司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項目建設容量360MW(直流側
431.3512MWp),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
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項目(一期工程)本次計劃建設項目容量290MW(直流側348.0176MWp),其中包含PC施工總承包一標段:光伏發電工程130MW(直流側157.2312MWp),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二標段為光伏發電工程160MW(直流側190.7864MWp);包含220kV送出工程(含線路OPGW光纜工程)、自備電廠升壓站新增擴建間隔工程、新鋁變電站電站集控中心改造工程,其中送出工程計劃新建單回220kV線路,由呼鋁電公司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升壓站接入自備電廠升壓站,線路長度預計29km,單回路鐵塔架設18km、鋼管桿架設1.6km、地埋電纜敷設9.4km,隨新建輸電線路同塔架設2根
24芯OPGW光纜線路及其附屬設施。
2.3工程項目施工預計開工日期和建設周期:
自全部工程項目簽訂施工合同、項目開工準備開始至質保期結束、竣工驗收(含配合審計工作)等全過程監理服務完成之日終結。
項目施工預計開工日期和建設周期: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全容量并網,234日歷天。
2.4監理服務期限:預計2024年4月10日至2025年3月31日,355日歷天。最終監理服務期限應以工程建設完成所有驗收為準(監理人實際進場日期以招標人正式通知為準)。
2.5招標范圍:呼鋁電公司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項目(一期工程,本次計劃建設項目容量290MW,直流側348.0176MWp),包括并不限于項目一標段、二標段PC施工總承包所包含的發電場基礎工程、發電場安裝工程、集電線路建安工程、道路施工工程、升壓站建安工程;包括220kV送出工程(含線路OPGW光纜工程)、自備電廠升壓站新增擴建間隔工程、新鋁變電站電站集控中心改造工程及其附屬工程等全部工程范圍內涉及一切建筑、安裝、電氣、土建、調試及驗收等全過程監理工作;負責涉及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投資、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現場勞動力配置、施工協調、質檢資料移交等內容。本工程環境監理、水土保持監理不在本標范圍。
2.6招標編號:CWE*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住建部頒發的電力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近5年(2019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獨立承擔2個及以上100MWp及以上等級光伏項目建筑、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監理業績(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材料等,國外業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擬派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住建部頒發的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近5年內(2019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備1個及以上40MWp及以上等級光伏項目的總監業績(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材料等,國外業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及本項目與擬派項目經理的關聯性文件等,若合同中無總監理工程師姓名,須提供對應的成果文件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3.3財務要求:近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0。
3.4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內被列入國家應急管理部(查詢網址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3.4.3.按照集團公司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4.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3月5日時至2024年3月18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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