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巷街道產業發展中心改造項目(項目名稱)EPC工程總承包 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黃巷街道產業發展中心改造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無錫梁溪區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黃巷街道產業發展中心改造項目 梁行審投備[2024]13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無錫合頡投資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0.0%、其他國有:10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 無錫合頡投資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網上電子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無錫市梁溪區融禾花苑40號A座
2.1.2建設規模:黃巷街道產業發展中心位于無錫市梁溪區融禾花苑40號A座1層至28層,為打造創新型現代化項目,用于產業創新發展,需對大樓進行內部改造,改造面積約為28000平方米,加裝智能化設備,消防設備,空調設備、智能安防系統及軟裝、家具、廚房設備等。
2.1.3合同估算價:9500.0 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180 日歷天。
設計開工日期:2024年04月25日 08:00,施工開工日期:2024年04月30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1日 17:00
2.1.5其他:聯合體要求:(1)聯合體牽頭人需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且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由聯合體牽頭人擬派(2)所有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共同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協議中須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并且明確各方的權利與義務。聯合體一旦中標,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3)聯合體組成單位最多不超過2家;(4)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以聯合體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且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5)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者再與其他單位組建新的聯合體參與本項目的投標;(6)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條件。注:聯合體單位在填寫投標信息時,牽頭人單位挑選到本標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員單位CA鎖讀取,并選擇添加成員單位(報名頁面會顯示成員單位名稱),再下載招標文件,否則在投標、中標階段(“中標結果備案(中標通知書)”、“書面報告”、“合同簽訂”)無法顯示成員單位名稱。
2.1.6質量標準: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地方及行業相關設計規范要求,施工圖設計質量必須達到國家關于建設工程或相關工程設計深度的要求,并須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和批準。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物資采購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材料等)采購質量需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要求,合格率達到 100%。
2.2招標范圍: 本工程采用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模式(EPC),為交鑰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設備購置并安裝、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保修期內的保修、移交、備案等相關資料的辦理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資質條件:
(1)
(2)企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A、B項資質:(A)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B)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并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或者具備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1、企業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A)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B)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并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2、財務要求:2020 至2022 年財務會計報表(如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要求的年份,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3、□企業應當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績,設計業績,施工業績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業績。單項合同金額、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上所注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項目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B)設計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含)以來承擔過投資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績。投資額、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設計合同上所注為準;業績有效期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設計合同,兩者缺一不可。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C)施工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單項合同金額、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上所注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A)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
(B)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
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績,設計業績,施工業績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近三年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合同金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業績。單項合同金額、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上所注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項目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B)設計業績要求:近三年以設計負責人身份承擔過投資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績。投資額、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設計合同上所注為準;業績有效期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設計合同,兩者缺一不可。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C)施工業績要求:近三年以施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單項合同金額、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上所注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D)監理業績要求:詳見公告3.3第7條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6、項目管理機構:由招標人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確。
7、其他要求:(1)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下列資質條件之一: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或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師或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僅可兼任其中一個);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在本單位注冊滿三個月且無在建工程。(2)擬派設計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師;若為一級注冊建筑師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且在個人簽名處附手寫簽名。(3)擬派施工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在本單位注冊滿三個月且無在建項目。注:以上人員提供企業為其繳納的 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社保繳費證明(如投標人成立時間遲于要求開始的時間,則時間要求為投標人成立時間至截止時間)。(4)必須滿足下列條件:a.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及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b.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D)監理業績要求:近三年以項目總監身份承擔過投資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業績。投資額、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監理合同上所注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監理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監理合同,兩者缺一不可。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 自2022年03月1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2023年03月1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2023年12月1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03月11日 17:00 時至2024年03月18日 23:59 下載招標文件。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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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黃巷街道產業發展中心改造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無錫梁溪區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黃巷街道產業發展中心改造項目 梁行審投備[2024]13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無錫合頡投資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0.0%、其他國有:10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 無錫合頡投資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網上電子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無錫市梁溪區融禾花苑40號A座
2.1.2建設規模:黃巷街道產業發展中心位于無錫市梁溪區融禾花苑40號A座1層至28層,為打造創新型現代化項目,用于產業創新發展,需對大樓進行內部改造,改造面積約為28000平方米,加裝智能化設備,消防設備,空調設備、智能安防系統及軟裝、家具、廚房設備等。
2.1.3合同估算價:9500.0 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180 日歷天。
設計開工日期:2024年04月25日 08:00,施工開工日期:2024年04月30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1日 17:00
2.1.5其他:聯合體要求:(1)聯合體牽頭人需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且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由聯合體牽頭人擬派(2)所有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共同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協議中須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并且明確各方的權利與義務。聯合體一旦中標,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3)聯合體組成單位最多不超過2家;(4)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以聯合體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且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5)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者再與其他單位組建新的聯合體參與本項目的投標;(6)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條件。注:聯合體單位在填寫投標信息時,牽頭人單位挑選到本標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員單位CA鎖讀取,并選擇添加成員單位(報名頁面會顯示成員單位名稱),再下載招標文件,否則在投標、中標階段(“中標結果備案(中標通知書)”、“書面報告”、“合同簽訂”)無法顯示成員單位名稱。
2.1.6質量標準: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地方及行業相關設計規范要求,施工圖設計質量必須達到國家關于建設工程或相關工程設計深度的要求,并須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和批準。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物資采購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材料等)采購質量需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要求,合格率達到 100%。
2.2招標范圍: 本工程采用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模式(EPC),為交鑰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設備購置并安裝、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保修期內的保修、移交、備案等相關資料的辦理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資質條件:
(1)
(2)企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A、B項資質:(A)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B)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并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或者具備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1、企業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A)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B)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并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2、財務要求:2020 至2022 年財務會計報表(如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要求的年份,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3、□企業應當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績,設計業績,施工業績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業績。單項合同金額、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上所注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項目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B)設計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含)以來承擔過投資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績。投資額、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設計合同上所注為準;業績有效期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設計合同,兩者缺一不可。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C)施工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單項合同金額、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上所注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A)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
(B)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
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績,設計業績,施工業績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近三年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合同金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業績。單項合同金額、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上所注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項目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B)設計業績要求:近三年以設計負責人身份承擔過投資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績。投資額、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設計合同上所注為準;業績有效期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設計合同,兩者缺一不可。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C)施工業績要求:近三年以施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單項合同金額、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上所注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D)監理業績要求:詳見公告3.3第7條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6、項目管理機構:由招標人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確。
7、其他要求:(1)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下列資質條件之一: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或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師或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僅可兼任其中一個);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在本單位注冊滿三個月且無在建工程。(2)擬派設計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師;若為一級注冊建筑師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且在個人簽名處附手寫簽名。(3)擬派施工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在本單位注冊滿三個月且無在建項目。注:以上人員提供企業為其繳納的 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社保繳費證明(如投標人成立時間遲于要求開始的時間,則時間要求為投標人成立時間至截止時間)。(4)必須滿足下列條件:a.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及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b.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D)監理業績要求:近三年以項目總監身份承擔過投資額5000萬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業績。投資額、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監理合同上所注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監理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監理合同,兩者缺一不可。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 自2022年03月1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2023年03月1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2023年12月1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03月11日 17:00 時至2024年03月18日 23:59 下載招標文件。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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