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廟鎮能源化工園區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內蒙古長城發電有限公司上海廟煤電項目專用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長城發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內蒙古長城發電有限公司上海廟煤電項目專用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內蒙古長城發電有限公司上海廟煤電項目專用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服務項目。
2.2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廟能源化工基地長城發電廠。
2.3項目概況:
內蒙古長城發電有限公司位于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廟鎮,規劃裝機容量為4×1000MW燃煤間接空冷機組,一期建設規模為2×1000MW高效超超臨界燃煤空冷發電機組。注冊資本:74100萬元(大寫金額:七億四千一百萬元整)。負責長城發電2×1000MW發電機組運營管理工作。長城發電2×1000MW發電機組建設有2臺1000MW發電機組,總裝機2000MW。電站2023年7月#1機組正式投產發電,#2機組于2023年8月投產發電。電站廠址位于上海廟能源化工基地東南部,距上海廟鎮區10km,距三新鐵路上海廟火車站1.5km,交通方便。
2.4招標范圍:
根據項目需要,投標人負責對企業已購置設備進行梳理確認,對符合《稅收優惠目錄》的三類專用設備(包括節能節稅、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的稅額抵免工作負責全過程服務,工作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結合當地稅收政策,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編制《專用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項目服務方案》。
(2)與企業財務部、工程部、采購部、檔案管理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與協調,全程跟蹤收集各相關部門專用設備的商務、技術檔案資料。
(3)對照國家最新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清單,根據本項目的設備選型,按照目錄清單和稅法要求,提出目標設備簽訂合同的相關要求。
(4)對照國家最新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清單,梳理公司新建工程所有專用設備(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的檔案資料,對其設備參數與稅收優惠文件進行對比、計算、篩選、判定,對符合專用設備的資料進行審核、鑒證。
(5)根據優選稅收優惠方案,完善專用設備相關資料,審核確定最終專用設備應歸檔資料與專用設備款金額,依據稅法及當地稅收政策,出具《專用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專用審核報告》。
(6)填報專用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申報表,整理全過程工作資料,完善定稿形成稅務備查資料,并匯總裝訂成冊。
(7)在本項目投入使用次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內,企業所得稅匯算申報的同時,完成專用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申報。
(8)結合企業實際業務情況,輔導財務人員及技術人員完成財務、稅務、技術等與此優惠事項相關的事項處理。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內蒙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3A級(含3A級)以上的稅務師事務所,并提供證明材料(附營業執照及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證書掃描件和等級證明材料)。
【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至少具有機組容量2×600MW及以上火電項目專用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審核代理服務(含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及安全生產設備抵免)業績3份(其中至少2份機組容量2×1000MW機組的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服務內容等關鍵信息頁以及相關合同的發票證明(需提供清晰的影印件)。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均不得互相借用。
【3】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具備5年及以上執業經驗的稅務師(提供稅務師證書掃描件)。
項目經理的業績要求:項目經理至少具有2項2×1000MW及以上等級機組容量的火電企業專用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代理服務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等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4月17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4月23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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