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2022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復函同意青海省發展改革委、青海省能源局上報的《“十四五”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實施方案》,批復基地建設新能源項目規模不低于1560萬千瓦,統籌配建新型儲能、光熱發電等靈活性資源。國家電投集團已與青海省政府簽署《高質量建設海南州戈壁基地項目戰略合作協議》,共同推進基地項目開發建設工作。經選址,基地新能源項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貴南縣、黃南藏族自治州澤庫縣等地區,項目場址范圍面積約5614.6km2(含儲備風電1455.8km2)。現需開展新能源項目勘測定界技術咨詢服務工作。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源項目勘測定界技術咨詢服務。
1.2.2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風電(含儲備風電)、光伏、光熱項目(含330kV匯集站、儲能、匯集線路、330kV送出線路)場區、公共基礎設施、輸電線路等場地敏感性因素核查、地類套核、權屬調查(地形圖測繪工作已另行委托。中標人如需成果資料,可由招標人提供)。
2.負責根據項目核準(備案)情況完成勘測定界報告編制及相關報審工作,取得自然資源部門審查通過的勘測定界驗收報告。
3.提供勘測定界報告、勘測定界驗收報告、勘測定界圖、三區三線圖、土地利用現狀圖、紅線圖、宗地圖、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圖、勘測定界矢量數據等成果資料。
4.配合招標人辦理項目用地預審、項目征地、草原林地征占用、用地報批等手續。5.技術咨詢服務結束后按照招標人規定的時限完成相關成果資料歸檔。
1.2.3服務期
合同簽訂后進場開展相關工作,總服務期:85個日歷天。
1.自合同簽訂起,25日內完成場址核查等相關工作。
2.場址核查完成后,20日內完成勘測定界報告(圖)等編(繪)制工作,并提交至招標人。
3.新能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評審后,收到招標人通知之日起,40日內完成勘測定界報告(圖)調整工作,并上報至自然資源部門審查,取得自然資源部門審查通過的勘測定界驗收報告。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招標人利用自有資金或銀行貸款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和分包。
1.4.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主要人員資格要求
項目負責人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且具有工程測量或測繪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工程測量或測繪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均須為投標人在冊人員。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三年內,承擔過青海省境內單個項目裝機容量為500兆瓦(含500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項目不少于1項或單個項目裝機容量為100兆瓦(含100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項目不少于5項勘測定界業績(附合同復印件及相應
項目勘測定界驗收報告)。
1.6招標文件的獲取
1.6.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在線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1.6.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年4月30日18:00時至2024年5月12日0:00時。
2022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復函同意青海省發展改革委、青海省能源局上報的《“十四五”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實施方案》,批復基地建設新能源項目規模不低于1560萬千瓦,統籌配建新型儲能、光熱發電等靈活性資源。國家電投集團已與青海省政府簽署《高質量建設海南州戈壁基地項目戰略合作協議》,共同推進基地項目開發建設工作。經選址,基地新能源項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貴南縣、黃南藏族自治州澤庫縣等地區,項目場址范圍面積約5614.6km2(含儲備風電1455.8km2)。現需開展新能源項目勘測定界技術咨詢服務工作。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源項目勘測定界技術咨詢服務。
1.2.2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風電(含儲備風電)、光伏、光熱項目(含330kV匯集站、儲能、匯集線路、330kV送出線路)場區、公共基礎設施、輸電線路等場地敏感性因素核查、地類套核、權屬調查(地形圖測繪工作已另行委托。中標人如需成果資料,可由招標人提供)。
2.負責根據項目核準(備案)情況完成勘測定界報告編制及相關報審工作,取得自然資源部門審查通過的勘測定界驗收報告。
3.提供勘測定界報告、勘測定界驗收報告、勘測定界圖、三區三線圖、土地利用現狀圖、紅線圖、宗地圖、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圖、勘測定界矢量數據等成果資料。
4.配合招標人辦理項目用地預審、項目征地、草原林地征占用、用地報批等手續。5.技術咨詢服務結束后按照招標人規定的時限完成相關成果資料歸檔。
1.2.3服務期
合同簽訂后進場開展相關工作,總服務期:85個日歷天。
1.自合同簽訂起,25日內完成場址核查等相關工作。
2.場址核查完成后,20日內完成勘測定界報告(圖)等編(繪)制工作,并提交至招標人。
3.新能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評審后,收到招標人通知之日起,40日內完成勘測定界報告(圖)調整工作,并上報至自然資源部門審查,取得自然資源部門審查通過的勘測定界驗收報告。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招標人利用自有資金或銀行貸款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和分包。
1.4.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主要人員資格要求
項目負責人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且具有工程測量或測繪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工程測量或測繪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均須為投標人在冊人員。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三年內,承擔過青海省境內單個項目裝機容量為500兆瓦(含500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項目不少于1項或單個項目裝機容量為100兆瓦(含100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項目不少于5項勘測定界業績(附合同復印件及相應
項目勘測定界驗收報告)。
1.6招標文件的獲取
1.6.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在線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1.6.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年4月30日18:00時至2024年5月12日0:00時。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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