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大唐洋縣60MW光伏發電項目已在漢中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備案(項目代碼:2310-610723-04-01-166927),項目業主為大唐(洋縣)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其中資本金20%,銀行貸款80%),招標人為大唐(洋縣)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編號:CWE
2.2項目名稱:大唐洋縣60MW光伏發電項目
2.3建設地點:陜西省漢中市洋縣磨子橋鎮(以項目核準地為準)。
2.4建設規模:本項目交流側容量為60MW,直流側裝機容量為72.28MWp,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變電容量為63MVA,配套110kV送出工程。
2.5計劃工期:暫定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工期總日歷天數:6個月(具體開工工期以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時間為準);工期總日歷天數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2.6招標范圍:大唐洋縣60MW光伏發電項目升壓站及光伏場區(不含送出線路)的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設備材料的采購(甲供設備除外)、運輸和管理,全部建筑安裝施工及調試、試運,通訊連接、設備及系統調試、電網驗收、質量保證期內的維保、并網手續辦理,相關專項驗收、協調及其他等全部工作。
具體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2.6.1設計部分
投標人負責技術規范書編制、升壓站及必要的地質勘察(招標人已完成范圍外,招標人已完成項目地質初勘)、試樁(含試樁大綱編審、試樁施工、試樁報告審查等全過程工作)、升壓站及光伏區域的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階段應在樁基布置圖中明確每個樁基礎的三維定位坐標,確保滿足全容量布置要求)、竣工圖編制及相關技術服務等,包括必要的設計優化,現場勘察、測繪、設計(含評審并取得評審意見)及技術規范書編制等。
2.6.2設備部分
招標人提供的設備和材料(詳見備注一),其余設備和材料由投標人采購、供貨,所有設備和材料(含招標人提供的設備和材料)由投標人負責卸車、接收、保管、保養、堆場(要求不得占用發包人勘界范圍內的光伏場區、臨近國道)、二次倒運(包含堆場租賃、甲供設備由堆場運送至施工現場)、施工、消缺、檢驗、檢測、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證、說明書、圖紙、開箱記錄、開箱清單)收集,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移交等。
2.6.3施工部分
包含光伏發電場,含項目必要的土地清表、植被清理、余方棄置、垃圾清運等工作;升壓站、場內外所有道路維護、修復和交通手續辦理;“五通一平”、邊坡防護、排水設施、臨時設施等所有建安工程(含施工電源、施工水源、升壓站正式水源、升壓站備用電源及試運電費)施工、系統檢查測試、分系統調試、整套系統啟動調試、試運;環境保護施工及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設計和施工(按環評、水保批復方案實施)、建設期工程保險(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按政府要求進行工程建設期間光伏區地面恢復農業種植條件,參照項目復合利用方案并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進行種植,并滿足政府檢查要求。
2.6.4征租地
投標人配合招標人完成征租地的協調工作,投標人負責的相關工作及費用:集電線路征租地(含臨時用地、永久用地)手續辦理及占地賠償;現有道路的維護、修復和交通手續辦理;項目光伏場區、升壓站征租地過程測量測繪以及配合招標人完成地表附著物清點、統計等工作,繪制廠區租地范圍圖、確認最終光伏場區使用面積。
2.6.5項目試驗
負責項目接網手續的辦理(含并網協議、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含通信通道合同簽署、供用電合同、電力業務許可證辦理、最終取得轉商運手續
等)、協調及施工電源施工電源臨時接網工作設施的建設。包含但不限于:1、計量試驗;2、高壓設備常規及特殊試驗、交接及驗收試驗、保護及自動化設備
定值核算和報備;3、涉網試驗:包含有功、無功控制能力測試,并網點電能測試,SVG性能試驗,PMU精度校驗,快速頻率相應;4、新能源場站建模:包含新能源機組建模和模型驗證,SVG建模和模型驗證,場站等值建模和模型驗證(如電網要求),場站寬頻震蕩風險評估等。負責組織召開啟委會,承擔檢查評審費及會務費,并配合完成升壓站受電。不包含工程樁檢測、升壓站地基承載力檢測、光伏場區性能試驗。確保于2024年11月30日前首批發電單元并網發電。
2.6.6工程驗收及手續辦理
配合招標人辦理安全管理備案、質量監督注冊、過程監督檢查及整改閉環、網絡通訊調試驗收、并網手續(簽訂購售電合同、高壓供用電合同、并網協議、調度協議、通信通道(租賃、調試、第一年維護)合同費用、電力業務許可證、并網調度鑒定卡等)并負責相關評審費用,直至最終取得轉商運手續。負責檔案、消防、環保(含升壓站電磁輻射)、安全、職業衛生、水保三同時相關手續辦理。配合招標人完成環保應急預案、環保、水保、安全設施設計的驗收、消防、勞動安全和職業病防護設施、防雷、檔案等各項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包含相關驗收費用),滿足國家安全、反恐等相關的要求。負責文物勘察及相關手續辦理、項目投產移交、檔案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負責人員培訓、審計及后評價配合等。
本項目標段與送出線路工程標段的分界點為升壓站出線門型構架,升壓站圍墻內構架的設備、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裝工程均含在本標段內(包含送出工程光纜引接、熔接、附件、測試等所有工作)。
本工程作為EPC總承包工程,投標總價是投標人全面實質響應招標文件規定的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的固定總價。
備注一:
招標人提供設備材料為:光伏組件、逆變器、電氣設備(包括:主變壓器、箱式變壓器、無功補償、GIS、開關柜、預制艙等)、35kv集電線路電纜、低壓交流電纜、控制電纜、通訊光纜等,除此以外的全部設備和材料由投標方采購。
詳見《招標人提供設備和材料》
備注二:
若本項目發生因政策變化導致用地范圍變動,需重新辦理相關手續,投標人需負責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測繪、環評、水保、壓覆礦、洪評、社穩、地災、文物、軍事、選址意見書等)辦理并重新取得批復或審批意見。此報價采用固定總價方式包含在暫列金中。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
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和承試類三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6號)
相關要求。
3.2.2企業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須具有2個及以上已完成的50MW(或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EPC總承包業績。
3.2.3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1個及以上50MW(或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EPC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聯合體不得超過兩個,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各成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近5年須具有2個及以上已完成的50MW(或MWp)及以上光伏電站設計業績或已竣工EPC總承包業績。
3.2.5.3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5年須具有2個及以上已完成的50MW(或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EPC總承包業績。
3.2.5.4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和承試類三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6號)相關要求。
3.2.6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注意事項:
3.3.1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
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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