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墩上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已由池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現將該工程的EPC總承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項目的建設地點: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墩上街道茅坦村和塔山村
2)建設規模:本項目規劃容量為100MW,光伏組件的標稱功率之和(直流側容量)為116.43255MWp。本工程擬安裝峰值功率585Wp單晶硅N型雙面組件,共劃分為30個光伏發電單元,以4回35kV集電線路匯集至新建110kV升壓站(含新建20MW/40MWh儲能),再以1回110kV線路接至220kV騰飛變110kV側,送出線路長約21.5km。
3)計劃工期:本項目總工期284日歷天;
計劃開工時間: 2024 年 07 月 20 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書為準。
計劃竣工時間: 2025 年 04 月 30 日。
2.2 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本項目(包含升壓站及儲能、光伏場區、送出工程)的勘察設計、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試驗、調試、項目驗收(含專項驗收)、生產準備、征租地及其他賠償協調等工作,詳細如下:
1)勘察設計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設計范圍:負責從地質勘察、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到竣工圖編制等本工程全過程的所有勘察設計任務,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內容和深度及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投資有限公司主要建筑物裝修等企業標準相關要求完成設計工作。承包人要參與并制定該項目設計創優規劃及實施方案(滿足中國能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能建杯”優質工程獎要求)。設計過程要執行國家強制性條文及行業制定的安全性評價要求。
設計內容:(1)地形圖測量(光伏場區1:1000,升壓站1:500,送出工程1:1000),光伏場區、升壓站和送出工程地質詳勘,工程水文,微觀選址復核、設備技術規范書編制,初步設計(如電網公司有要求,應取得批復意見),施工圖設計(含綜合樓安全設計、施工圖審查、消防審查、規劃設計審查等),升壓站建筑物裝修二次設計、綠化設計、竣工圖編制,勘測內容應滿足初步設計和施工圖階段所需的深度要求;(2)環評、水保、安全、消防、檔案、職業衛生、防雷接地等驗收所需的各專項設計以及開展設計所需發生的相應勘察、檢測;(3)參加本工程的設計審查,并按審查意見進行設計修改和補充;參加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施工檢驗驗收等設計交底及現場服務工作;(4)編制工程施工招標(提供施工招標工程量清單)、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的技術規范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大綱、設計對標報告、優化設計大綱、基建節能減排專題報告,參與有關的招評標和技術協議的簽定工作;負責向設備廠家收集用于設計所需的設備資料,發包人協助;(5)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設計工作。以上報告審查、手續辦理等相關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設計質量標準:設計過程要執行國家強制性條文及行業制定的安全性評價要求。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現行的設計標準、規范和規程及投資公司相關企業標準的要求,確保設計成果資料完整、真實準確、清晰有據、符合項目實際,且確保設計成果資料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并取得批復文件,并對所提供的成果質量負終身責任。
2)設備材料采購包括但不限于:(1)光伏組件、逆變器、主變、箱變、儲能系統(包括鋰電池集裝箱系統、鋰電池、電池控制柜、本地控制器、箱體及附件、變流升壓集裝箱系統、儲能變流器、升壓變壓器、環網柜、配電柜、箱體及附件、EMS控制系統、通訊電纜、光纖等,預診斷系統、火災報警及滅火系統等)、高低壓開關柜、配電裝置、無功補償、綜自系統、交直流系統、圖像監視系統、光功率預測系統、安全態勢感知系統、一次調頻系統、縱向加密裝置、集電線路和送出工程涉及的設備、輔助設施等所有設備的采購。(2)主體工程、交通及其他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購、制作,包括但不限于預制管樁、支架、塔材、線纜、光纖、電纜槽盒、接地扁鋼(銅絞線、接地極等)、標識標牌、電纜溝蓋板、廠區圍欄和電纜標示樁、安全橫向隔離裝置等工程配套設備設施及其相關的材料的采購(制作符合發包人要求)。(3)上述設備材料的接貨、卸車、保管、成品保護、轉運和二次倒運、安裝、匯線、試驗、調試等全部工作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采購的設備材料要滿足合同質量要求和電網并網要求。
3)光伏電站施工范圍:包括升壓站、光伏場區、儲能、交通及其他工程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裝工程及保衛保潔等。(1)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升壓站主變、高低壓開關柜、配電裝置、無功補償、電纜、綜自系統、交直流系統、圖像監視系統、光功率預測系統、供排水系統工程設施及其他輔助設施、光伏組件、支架、逆變器、箱變、集電線路、儲能系統所有設備安裝工作,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安裝工作(包括設備運輸道路的協調和修復、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等)。(2)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臨時設施的施工(包含場區臨時監控)、升壓站進站道路、光伏場區進場道路和所有場內道路的新建和改擴建(包括施工機械和材料進場所需的運輸道路協調和修復、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等)、升壓站部分(包括建構筑物、各類設備基礎等)、供排水系統工程、35kV集電線路、送出工程、光伏組件支架基礎、箱變基礎、接地、消防、給排水、擋護、綠化、水土保持、植被恢復等相關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并通過安全、環保、水保、消防、防雷等專項驗收。(3)負責升壓站永久水源(考慮打井或者架設水管)、永久電源工程實施(考慮外接10千伏電源接入,以及施工臨時設施的施工(包括營地、材料堆場、施工便道、承包人擅自超出用地紅線產生的用地費用、棄渣、原設施的拆除和清運等現場發生的全部費用),滿足光伏發電項目總體設計方案,滿足升壓站生產及生活需要并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4)光伏場區及升壓站所涉及的長期租地、永久征地由發包人辦理相關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承包人須予以配合,涉及光伏場區及升壓站的用地補償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項目用地紅線之外的長期租地、短期租地、臨建設施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負責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發包人予以協助。
施工質量標準:工程施工質量符合國家、地方及電力行業現行相關的強制性標準、質量驗收(或檢驗評定)標準及規范的要求,工程經最終質量驗收評定,所有建筑安裝工程合格率100%,單位工程優良率100%,保證電力設施的正常運行及設施設備的安全,并確保一次性驗收合格。
4)試驗、調試及竣工驗收:完成質量監督(光伏場區及升壓站、送出線路、綜合樓)、并網驗收調試(含儲能系統)、防雷接地檢測、消防驗收、檔案驗收、環保水保驗收(含過程中環保、水保檢測監測)、安全驗收、勞動安全衛生驗收等專項驗收(包含現場一致性核查、快頻調試、SVG性能檢測、第三方檢測、交接試驗、滿足安徽省電力公司要求的并網性能試驗等)、職業健康“三同時”等以及上述所有文件的編制、咨詢、報審、承辦會議、竣工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培訓、消缺、直至移交生產所應完成的全部工作,以上工作內容所涉及的全部費用包含在其投標報價中。其中質量監督由發包人專項委托,承擔委托費用,質量監督過程中的其他費用仍由承包人負責。
本項目所涉及的設備性能檢測試驗及涉網試驗(所有涉網實驗應按當地電網公司最新要求全部完成)均由承包人按照要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并承擔相關費用。若性能試驗不滿足設計性能指標,承包人須負責消缺直至滿足要求。
試運行期間售電收入歸發包人,工程竣工驗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電、用水由承包人自行向相關單位支付費用。
5)項目征租地工作:發包人負責本項目升壓站永久征地和光伏場區紅線內長期租地相關審批手續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測定界、權籍調查、影像留存、修建性詳規、規劃驗收等各類咨詢服務和手續辦理,承包人予以配合;光伏場區及升壓站所涉及的征地協調、用地附著物補償、青苗賠償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費用,發包人予以協助。除上述外的其他所有長期租地(場外檢修道路、場外集電線路、送出線路)的相關審批手續辦理及用地協調、用地附著物補償、青苗賠償、土地復墾、復綠、復耕(含土地復墾保證金,土地復墾驗收合格后自行辦理保證金退款手續)等手續及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期限為25年;施工臨建、施工道路、施工用電用水、施工作業面、設備轉場、材料堆場等因素而發生的超出用地紅線產生的土地占用均視為臨時占地,補償費用(地上余物清理、土地補償及地上附作物補償)、棄土或外購土費用、違法棄渣產生的費用、相關臨時租地費及土地復墾、復綠、復耕等均包含在投標報價中,相關手續由承包人辦理,但需服從地方職能部門的統一安排。
6)承包人負責的其他相關費用:負責初步設計涉網部分審查、各種專項設計的編制及審查、施工圖設計各階段設計審查、項目評估,工程保險費、生產準備費、二次搬運費、倉儲費以及各類專題報告、專項報告的編制及審查、評審等項目技術經濟評審費;項目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歷次質量監督及檢查產生的費用、項目所在地政府職能部門歷次質量監督及檢查產生的費用、當地電網歷次質量監督及檢查產生的費用等工程質量檢查檢測費;工程啟動驗收、工程試運行和移交生產驗收、環境保護專項驗收、水土保持專項驗收、工程消防專項驗收、勞動保障及勞動保護專項驗收、職業衛生專項驗收、安全專項驗收、檔案專項驗收、防雷專項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編制、項目竣工驗收及其他有關項目驗收費、會議費、協調費等全部費用。
承包人應按照當地電網公司關于本項目接入系統報告復函(或其他相關審批文件)、設計方案評審意見(如有)、以及電網公司已發布的相關規范性文件要求開展工作。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如電網公司根據投標截止時間前已發布的規范性文件提出任何與項目有關、影響項目并網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增加設備、線路改造、拆除、換線、二次調頻、調試檢測等,均包含在承包范圍內,由承包人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費用。
7)送出工程
本項目送出工程為單項交鑰匙總承包,承包人負責與送出工程及對端改造相關的各類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跨高速、高鐵、省道,鉆越或跨越35kV及以上線路,遷改電源、通信線路,涉燃氣管道等手續)、征地租地、地上附著物賠償、余物清理、影響線路正常運行的障礙物清障、青苗補償、送出工程勘察、設計、建筑安裝施工、施工措施費(危大工程、文明施工等)、設備材料采購、調試、電網公司驗收、環水保等各類驗收及協調等,保證送出線路正常投入商業運行。
8)其他說明
(1)發包人負責聯系質量監管單位,繳納注冊費用,并組織工程各階段監檢;承包人配合完成具體工作,負責工程現場質監對接具體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2)發包人負責相關并網手續辦理(包括與電網公司簽訂《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等),承包人組織電網公司并網驗收;承包人應積極配合項目各項并網手續辦理事宜,工程質量應達到電網公司驗收標準,同時承包人應負責項目現場并網驗收具體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3)承包人負責簽訂各項并網檢測(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電站及儲能系統的電能質量檢測、有功功率測試、無功功率測試、電網適應性檢測等涉網試驗)合同。承包人應積極配合并網檢測工作開展并確保所采購設備通過上述檢測,如電網公司要求相關檢測在并網后開展的,相關工作和費用均屬于承包人范圍。
(4)所有涉網手續辦理,包括定值計算全部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負責承包范圍內的電網對接和保護定值計算等相關工作。
(5)承包人負責征地紅線放樣、記錄、釘樁、拉線及影像留存,負責施工、生產生活、臨建用地、棄土場用地等臨時用地的手續辦理、補償、復原、復耕、復綠及恢復工作,負責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著物(青苗、建構筑物、墳墓等)的賠償和清理,并承擔所涉臨時用地的相關費用,發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6)承包人負責施工過程中與政府相關部門、鄉鎮、村民委員會、村民的協調工作。
(7)承包人在場內道路及平臺等設計施工中須充分考慮光伏電站原有水系的影響,新設計的排水系統確保所涉及的村莊、礦山、水庫、土地、水源、水電站等不受影響;排水系統順暢,符合水保環保要求,不影響村民生產生活,并承擔相關費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8)承包人負責規劃運輸方式及運輸路線,解決運輸路線上影響運輸的如架空線路(如光纜、輸電線路等)改造、遷移、橋梁加固、路面加寬、維護等涉及的協調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9)承包人負責一切運輸手續、交通道路許可手續辦理,解決施工現場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確定運輸方式和運輸通道,滿足施工運輸要求和尋找設備堆放場地,設備運輸車輛的拖拽、牽引,綜合協調設備生產、運輸、存放、倒運、保管,滿足設備連續施工要求并承擔相關費用。
(10)承包人向環保部門繳納施工期間粉塵、噪音、廢水、廢物排放費用,采取灑水、降塵、降噪等措施。
(11)承包人負責水土保持工程及環境保護工程實施(包括:設計、施工、組織驗收并取得驗收合格證書),滿足光伏發電項目總體設計方案,并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
(12)發包人委托有資質單位負責為項目水土保及環境保護提供監測、評估服務工作,承包人積極配合相關工作。
(13)承包人負責消防備案及驗收、防雷備案及驗收、安監衛生備案及驗收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予以協助。
(14)承包人負責施工中發生阻工等的協調以及其它不可預見的事件的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15)本項目的設備性能檢測工作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費用。
(16)其他未提及,但它對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那么這些建筑、設備、材料或協調服務等工作,也應由承包人負責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17)承包人負責土地復墾工作并繳納土地復墾保證金,土地復墾驗收合格后自行辦理保證金退款手續。
(18)生產準備期的生產人員由承包人負責,直至移交生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要求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需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必須具備電力行業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通過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同時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EPC工程總承包實施能力。
3.1.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 業績要求
3.2.1 投標人須具備近三年(2021年-2023年)承擔過2項50MWp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EPC總承包的合同業績(通過竣工驗收)。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或對應的驗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內容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驗收證明至少須由合同發包人、合同乙方和監理三方蓋章。
3.3 資格要求
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依法承擔質量終身責任,應具備注冊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且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中級安全師執業證書,擔任過2個與本項目相類似的(50MWp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施工、監理等項目負責人,且熟悉工程技術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掃描件(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經理、竣工時間及單位名稱)。
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備高級及以上職稱或相關注冊執業資格證書,且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至少具有2個同類型(50MWp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項目設計負責人的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設計負責人、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提供此項)。
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備高級及以上職稱或提供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至少具有2個擔任同類型 (50MWp 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施工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掃描件(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施工負責人、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提供此項)。
安全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必須具有有效期內中級安全師執業證書或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至少具有2個同類型(50MWp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項目安全負責人的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安全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掃描件(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現場安全負責人、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3.4 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5 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三年內(2021年-2023年)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 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沒有因串標、欺詐、行賄、壓價或弄虛作假等違法或嚴重違規行為的被政府或招標人取消其投標的資格。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zxgk.court.gov.cn)及公司黑名單中。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4年6月13日14時30分至2024年6月23日14時30分;
4.2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6月18日14時30分前,注冊并登陸在本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下方的報名表進行報名,并通過以下方式購買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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