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色尼區甘丹康桑100MW光伏儲能項目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西藏自治區那曲市色尼區那曲鎮甘丹康桑15村
2.2 項目規模:光伏81.06046MWp,電化學儲能80MWh(20%×4h)。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前,計劃首期并網日期:2024年9月30日,計劃全容量并網日期:2024年10月20日。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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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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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總承包 |
EPC總承包工程招標范圍為本項目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發包人供應設備除外)和施工、安裝(包括所有設備材料的驗收、接卸、保管、倒運等)、陣列區通訊、調試、試驗、竣工驗收工作以及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協調、協助,技術服務和培訓等。EPC總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1)除可研階段以外的全部勘察設計(含地質詳勘和樁基試驗復核工作);(2)設備及材料采購(含電纜)、現場堆存、轉運、運輸、監造和管理(特別說明:光伏組件及支架、主變壓器、逆變器、箱式變壓器、GIS、電化學儲能成套設備由發包人提供,設備供應商運至工地現場交貨,投標人負責監造、催交、卸貨、現場入庫驗收、堆存管理、二次轉運、安裝、試驗、調試、驗收、質保、移交生產等全部工作和責任);(3)工程所有建筑安裝包括但不限于:設備安裝與調試(含集控場站設備);升壓站儲能區、光伏場區、集電線路、組件和支架及基礎、場內外道路改擴建和新建及維護(含大件運輸道路新改擴建)、場區圍欄(包含光伏場區及設備)、場地清理恢復、配合水保監測及環保監測工作等,包括驗收、檔案管理、移交以及質保期服務;(4)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內外的復墾及驗收和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外的施工期臨時用地批復及其涉及的復墾、環水保、驗收、青苗補償、拆遷補償以及有關稅費。(5)光伏發電工程經調試后,從工程啟動開始無故障連續并網運行時間不應少于光伏組件接收總輻射量累計達60kWh/m2的時間試運行(含并網和驗收各種證照手續辦理和調度協議辦理、后期涉網性能試驗、轉商業運行相關手續辦理,并承擔此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消缺、性能試驗、整套系統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6)完成集團公司達標投產、精品工程創建、科技創新、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驗收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消防備案及驗收、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站質量監督工作、西藏電科院基建期技術監督、防雷接地評估及驗收、配合水土保持驗收、配合環境保護驗收、勞動安全及職業健康驗收、電力部門并網驗收、涉網性能試驗、并網安評、安全竣工驗收、功率調節和電能質量測試、寬頻振蕩策略研究(含設備)、定值計算及備案、所有性能測試及試驗(含構網型儲能。構網型儲能測試及試驗需取得中國電科院入庫及備案)、地方政府與行業主管部門及國家電網公司協調等),同時也包括生產準備所必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設備及安全標識標牌、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等工作。(7)按發包人要求,應用新能源工程全景管理系統,完成無人機智慧化應用、數字化封閉式施工等相關數字化應用系統采購實施。(8)完成新能源智慧生產管理平臺場站設備建設與接入,負責平臺場站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保證各項指標滿足平臺接入需要并實現相關集控功能。 |
1000 |
項目概況:色尼區甘丹康桑100MW光伏儲能項目選址位于那曲市以南,色尼區那曲鎮甘丹康桑15村,項目中心坐標為東經92°03'14.7215",北緯31°24'09.9216",初選地塊面積約1700畝海拔約4430m-4518m。距離那曲市區距離約8km,場址旁有鄉道經過,交通便捷。本項目為“西藏華電那曲色尼區12萬千瓦光伏發電電力保供項目”原址擴建項目,擬擴建原有110kV升壓站,利用原有2條110kV線路接入110kV哈熱變電站和110kV德吉開關站,最終送入那曲電網(以接入系統方案批復為準)。工程建設期計劃為5個月,計劃2024年7月開展臨建工程施工、8月正式開工建設,10月底前全容量投產發電,2025年7月30日完工。生產運行期為25年。不限電條件下本項目25年運行期內,首年上網發電量為17852.96萬kW·h,首年利用小時數為1732.19小時,25年平均上網發電量為16987.37萬kWh,25年平均利用小時數1648.21小時,25年總上網發電量為424684.14萬kWh。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具備下列資質條件之一:(1)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具有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同時需提供自身或施工分包單位資質,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2)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同時需提供自身或設計分包單位資質,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具有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3)采用聯合體投標的,只能由一個牽頭單位和一個成員單位組成。其中設計單位應滿足以上第1條設計資質要求,施工單位應滿足以上第2條施工資質要求。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參與本標段投標,也不得以聯合體成員身份組成其他聯合體參與本標段投標。
9.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5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項目主體工程EPC總承包業績(所有投標業績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證明材料)。采用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中牽頭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5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電站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或EPC)業績,且聯合體成員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光伏項目業績。投標業績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 并提供有效的用戶聯系方式(聯系人、職務、座機或手機等)。
10.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11.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06-22 09:00到2024-06-29 17:00。
五、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遞交截止時間:2024-07-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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