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廣東公司清遠電廠英德市沙口鎮10MWp戶用光伏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
廣東公司清遠電廠英德市沙口鎮10MWp戶用光伏項目位于廣東省清遠市英德市沙口鎮,擬利用英德市沙口鎮中心區及城鄉結合區域,具有獨立產權或宅基證明的建(構)筑物安裝屋頂光伏,光伏組件選用615Wp單晶硅N型光伏組件,并網電壓等級為0.4kV(低壓類)。分布式光伏并網發電系統采用“分塊發電、就地并網”的總體設計方案。每個發電單元接線為“光伏組件—組串式逆變器—配電箱—并網計量點”的方式。發電單元內每15-20塊光伏組件串聯為一個光伏組串,光伏組串接入到不大于50kW組串式逆變器MPPT內,組串式逆變器出線電纜接入配電箱,通過配電箱接入到并網計量點。
戶用分布式光伏電站并網方式以單戶為主體,采用“一戶一并,全額上網 ”模式全額并入現有供電系統,實際并網接入方案以電網公司接入批復為準。
2.1.2 本項目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包含英德市沙口鎮中心區及城鄉結合區域戶用光伏項目開發、勘察設計、設備采購供貨、建筑安裝施工、試驗及檢查檢測、系統調試、試運行試驗、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資源開發:負責項目所在地區范圍內挑選滿足招標人要求的房屋,落實屋頂資源,并負責合作開發用戶的協商、收集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銀行卡、電表戶號等資料)、現場勘查及測量,確保用戶屋頂資源條件符合國家、行業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要求,滿足招標人及上級單位相關制度規范要求。負責協助建(構)筑物業主與招標人簽訂合作協議﹔根據當地電網公司要求,負責協助招標人辦理報裝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報裝申請、購售電協議簽訂、并網手續等);協助建(構)筑物業主辦理銀行卡等相關手續。
2.前期手續辦理:包括系統接入、項目備案、屋頂載荷報告等全部前期各類合規性手續辦理。
3.工程勘察設計:包括所有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含申報方案)、初步設計報告編制及審查、施工圖、竣工圖編制、施工過程所有對外協調和糾紛的處理等;
4.設備材料采購:項目所需設備、材料及附件均由投標人提供,包括光伏組件、逆變器、支架(含中國風工廠化加工附件)、電纜、配電設備等所有設備、材料及附件的采購、運輸、卸車、二次倒運、存儲場地及保管等(含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消耗品等);
5.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基礎工程涉及的場平、土石方開挖和填筑、開挖邊坡的支護、電纜溝、溝道及埋管工程施工、道路破壞及恢復、植草破壞及恢復、混凝土施工、預埋件的埋設、施工協調(包括與建筑物業主和供電部門的協調)、試驗及檢查測試、屋頂的承載力檢測報告、屋面防水檢測及施工、屋頂加固或房屋換瓦(如有)等,所有光伏設備、電氣一次、電氣二次、關口表、防雷接地、通信系統、監控系統、給排水系統、消防、組件清洗等所有設備的安裝、接線、調試等全部施工內容,包括安裝工程涉及到與電網接入改造,包括監控系統并接入招標人集控中心及廣東公司生產調度中心。包括腳手架、安全網、安全繩、防墜器、隔離圍欄等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
6.調試并網:包括系統調試、涉網調試、試運行。
7.工程驗收:包括消缺、交付投產、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檔案整理;工程竣工驗收、項目整體驗收、專項驗收以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維修、服務等全部工作、電網接入各項手續辦理等;完成項目質量監督配合、并網驗收、防雷檢測、檔案驗收、勞動安全衛生驗收等工作。工程的臨時用地、租地、借地由投標人負責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
8.屋頂光伏綜合管控:負責按照招標人有關要求,運用招標人開發的屋頂光伏綜合管控系統,進行屋頂光伏的開發、設計、建設、驗收、缺陷處理等工作,包含踏勘、圖紙設計、安裝預驗收、并網驗收、線下抽檢、費用結算、竣工結算;施工安全監控、運維管理、物料管理等模塊。實現工程全過程總包方、監理方、建設方工程,商務,審計各方發起和審批職責,安全、質量、進度、造價等過程驗收背書等管控要求。負責項目基建可視化視頻監控系統工地建設等工作。
9.項目驗收移交后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服務等全部工作。
10.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沙口鎮中心區及城鄉結合部對鎮容鎮貌要求較高,項目開發及工程建設須取得當地政府及相關單位的支持、接受其管理要求,并承擔相應費用。
11.技術服務及培訓等。
12.投標人需承諾在合同簽訂后15天之內完成3MWp及以上用戶與發包人簽訂電站合作協議工作,否則招標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所有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投標人需在投標時提供該項內容的承諾書。
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2.1.3 計劃工期:本項目計劃總工期:暫定12個月。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項目地點:廣東省清遠市英德市沙口鎮。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1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1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25 1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3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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