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杞縣電動自行車智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人為杞縣林業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具備相應資格的單位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杞縣電動自行車智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2.2項目編號:2024-190
2.3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自籌資金,已落實
2.4建設地點:開封市杞縣城區及各鄉鎮
2.5建設規模及內容:本項目涉及杞縣縣域,包括138個小區、28條城鎮道路和12個大型綜合體。項目總計安裝電動自行車充電樁7200臺(其中,物聯網直流慢充充電樁4000臺、物聯網直流快充充電樁3200臺),安裝換電柜300臺,安裝充電安全監控顯示屏191臺,安裝樁體廣告機7200臺,配備干粉滅火器1440具,安裝圖像火災監控報警系統167套,安裝智慧充電安全管理平臺1套,建設光伏車棚24組。
2.6項目總投資:約9223萬元。
2.7招標范圍:
第二標段:工程總承包階段及工程缺陷責任期階段的監理服務;
2.8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三個標段,
第二標段:工程總承包階段及工程缺陷責任期階段的監理服務;
2.9計劃工期:
第二標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項目全面驗收結束及保修期滿為止;
2.10質量要求:
第二標段:符合國家現行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第二標段: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資質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3人員要求:
3.3.1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須具有注冊于本單位的市政工程或電力工程專業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提供勞動合同和本單位2024年1月1日以來任意3個月的社保證明(新入職員工不足3個月的從聘用之日算起,查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發布日期)
3.3.2社保要求: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委托代理人等所有項目主要人員須是本單位在職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和本單位2024年1月1日以來任意3個月的社保證明(以上人員需提供人社部門出具的社保證明,出具時間不得早于公告發布時間,新聘用人員從聘用之日起開始計算,查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發布日期)。
3.4本次招標第二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經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或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6信譽要求:
3.6.1本項目投標截止日期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的投標人,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投標單位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有不良行為記錄的投標人禁止參與該項目投標,需提供網上查詢截圖;(提供網頁查詢截圖并加蓋公章,查詢截圖需包括查詢日期,查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之后);經查詢有以上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3.6.2投標人須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沒有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提供聲明函)。
3.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www.gsxt.gov.cn/)投標人信息查詢網頁截圖,應顯示公司信息及股東信息,查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之后)。
四、招標文件獲取
4.1獲取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均可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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