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
1. 招標條件
本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三熱電廠火車車廂余煤清理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三熱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
2.2 規 模: 2×300MW。
2.3 標段劃分: 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三熱電廠火車車廂余煤清理服務項目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包三電廠
2.5 服 務 期: 服務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約期間招標方可以對服務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不合格,招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6 招標范圍:投標方須配備充足的現場服務人員(冬季不少于10人,其他時間不少于2人)及挖掘機、裝載機、自卸車完成翻車機卸車后車廂余煤清理、回運及斗輪機故障時煤炭短盤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年(合同簽訂之日在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火力發電廠煤場管理或燃煤接卸作業服務合同業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1月14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1月21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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