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通過開展“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關鍵技術研究”項目,構建一套理念先進、方法得當、管控有效的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明確大壩安全管理的關鍵控制要素,指導和規范大壩運行管理單位大壩安全管理工作,整體提升公司大壩安全管理水平。同時通過信息化方案研究為后續大壩安全數字化、智能化管理升級奠定業務基礎,助力實現“2035 一流大壩”的發展目標。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 招標范圍
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關鍵技術研究。
1.2.1 主要工作內容
(1)擬定大壩安全對標評價指標體系。對標國家、行業的管理要求和技術標準,對標企業大壩安全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對標大壩安全管理水平較高的標桿企業,擬定大壩安全關鍵環節控制要素,并對各控制要素設置評價指標,制定對應的評價方法、評價標準,從大壩安全橫向到邊和縱向到底的兩個維度,結合不同監管方式、不同壩型、不同規模等方面擬定大壩安全對標評價指標體系。
(2)基于前述研究成果,結合“慧禹-大壩管家”系統現狀,提出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的信息化實現方案。
(3)通過本課題研究,構建一套理念先進、方法得當、管控有效的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形成體系研究報告。
黃河公司水電集控中心建設項目-廠站側安全接入區設備采購招標文件
(4)通過本課題研究,提出《大壩安全對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指導各涉壩單位開展大壩安全管理工作。
1.2.2 項目驗收指標:
1.2.2.1 通過本課題研究,構建一套理念先進、方法得當、管控有效的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形成體系研究報告。
1.2.2.2 通過本課題研究,提出《大壩安全對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指導各涉壩單位開展大壩安全管理工作。
1.2.2.3 通過本課題研究,提出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的信息化方案,以便后續通過信息化平臺開展動態評價工作。
1.2.2.4 通過項目研究,至少發表中文核心及以上級別論文 2 篇(論文發表時應標注該論文獲得黃河公司《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關鍵技術研究項目》科研項目支持)。
1.2.3 項目實施地點及工期:
1.2.3.1 項目實施地點:陜西西安。
1.2.3.2 項目工期:本項目總工期 12 個月,暫定為 2024 年 12 月 1 日-2025 年 11月 30 日,具體開工時間以發包方通知的開工時間為準,但項目驗收時間不變。
1.3資金來源
由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 投標人資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具有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企事業單位或具有大壩安全管理技術研發能力的事業單位。
1.4.2 聯合體投標及轉讓、分包
1.4.2.1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1.4.2.2 本項目不允許轉讓、分包。
1.4.3 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4 財務狀況及資信
黃河公司水電集控中心建設項目-廠站側安全接入區設備采購招標文件
三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本項目的持續施工工作,應具有獨立審計機構審計過的最近三年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虧損處于破產狀況;應具有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五年內,完成過至少2個大壩安全評價咨詢或大壩安全信息化系統建設的應用案例(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合同首頁、服務范圍、簽字頁))。
1.6 主要管理人員資格要求
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必須為投標單位正式在冊職工。
主要技術人員: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豐富的實踐經驗,具備大壩安全評價咨詢能力;能夠承擔本專業的技術分析、評價工作。
1.7 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
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010-68818478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通過開展“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關鍵技術研究”項目,構建一套理念先進、方法得當、管控有效的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明確大壩安全管理的關鍵控制要素,指導和規范大壩運行管理單位大壩安全管理工作,整體提升公司大壩安全管理水平。同時通過信息化方案研究為后續大壩安全數字化、智能化管理升級奠定業務基礎,助力實現“2035 一流大壩”的發展目標。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 招標范圍
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關鍵技術研究。
1.2.1 主要工作內容
(1)擬定大壩安全對標評價指標體系。對標國家、行業的管理要求和技術標準,對標企業大壩安全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對標大壩安全管理水平較高的標桿企業,擬定大壩安全關鍵環節控制要素,并對各控制要素設置評價指標,制定對應的評價方法、評價標準,從大壩安全橫向到邊和縱向到底的兩個維度,結合不同監管方式、不同壩型、不同規模等方面擬定大壩安全對標評價指標體系。
(2)基于前述研究成果,結合“慧禹-大壩管家”系統現狀,提出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的信息化實現方案。
(3)通過本課題研究,構建一套理念先進、方法得當、管控有效的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形成體系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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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過本課題研究,提出《大壩安全對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指導各涉壩單位開展大壩安全管理工作。
1.2.2 項目驗收指標:
1.2.2.1 通過本課題研究,構建一套理念先進、方法得當、管控有效的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形成體系研究報告。
1.2.2.2 通過本課題研究,提出《大壩安全對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指導各涉壩單位開展大壩安全管理工作。
1.2.2.3 通過本課題研究,提出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的信息化方案,以便后續通過信息化平臺開展動態評價工作。
1.2.2.4 通過項目研究,至少發表中文核心及以上級別論文 2 篇(論文發表時應標注該論文獲得黃河公司《大壩安全對標評價體系關鍵技術研究項目》科研項目支持)。
1.2.3 項目實施地點及工期:
1.2.3.1 項目實施地點:陜西西安。
1.2.3.2 項目工期:本項目總工期 12 個月,暫定為 2024 年 12 月 1 日-2025 年 11月 30 日,具體開工時間以發包方通知的開工時間為準,但項目驗收時間不變。
1.3資金來源
由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 投標人資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具有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企事業單位或具有大壩安全管理技術研發能力的事業單位。
1.4.2 聯合體投標及轉讓、分包
1.4.2.1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1.4.2.2 本項目不允許轉讓、分包。
1.4.3 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4 財務狀況及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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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本項目的持續施工工作,應具有獨立審計機構審計過的最近三年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虧損處于破產狀況;應具有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五年內,完成過至少2個大壩安全評價咨詢或大壩安全信息化系統建設的應用案例(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合同首頁、服務范圍、簽字頁))。
1.6 主要管理人員資格要求
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必須為投標單位正式在冊職工。
主要技術人員: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豐富的實踐經驗,具備大壩安全評價咨詢能力;能夠承擔本專業的技術分析、評價工作。
1.7 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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