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山東省
1. 招標條件
本山東公司日照電廠、曲阜電廠、臨沂電廠液氨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招標人為招標人為日照電廠、曲阜電廠、臨沂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山東省。
2.2 規 模:山東公司日照電廠、曲阜電廠、臨沂電廠液氨采購項目。
2.3 標段劃分:山東公司日照電廠、曲阜電廠、臨沂電廠液氨采購項目。共2個標段。
標段1:山東公司日照電廠、曲阜電廠液氨采購項目。
標段2:山東公司臨沂電廠液氨采購項目。
2.4 交貨地點:
標段1交貨地點:
日照:日照市北京路399號日照電廠院內。
曲阜:山東省曲阜市校場西路。
標段2交貨地點:臨沂發電有限公司。
2.5 交 貨 期:
標段1:
日照:合同有效期內分批供貨,計劃交貨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根據招標人需求,接到供貨通知后48小時內供貨。具體內容和要求詳見各標段招標文件技術和合同要求。
曲阜:合同有效期內分批供貨(計劃交貨時間約為2025年1月),根據招標人需求,接到供貨通知后48小時內供貨。供貨節奏:正常情況下5-7天一車(機組檢修、備用期間,需求量將相應降低),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國家政策禁止發電廠脫銷使用液氨原因,即停止供貨,合同終止。
標段2:合同有效期內分批供貨(計劃交貨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根據招標人需求,接到通知后48小時供貨到現場。
2.6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統招分簽,若中標,分別中標標包內各項目單位簽訂合同。包含2個標段。各標段情況詳見下表:
標包 |
項目名稱 |
采購數量物料名稱及規格型號 |
計劃采購數量 |
備注 |
標段1 |
山東公司日照電廠、曲阜電廠液氨采購項目 |
液氨指標要求: (1)外觀無色液體;(2)氨含量≥ 99.8 %;(3)殘留物含量≤ 0.2%。 |
日照電廠液氨招標數量500噸,曲阜電廠液氨招標數量300噸,結算數量以招標人過磅單為準。 |
每個標段的具體技術要求、合同文本等詳見該項目單位招標文件
|
標段2 |
山東公司臨沂電廠液氨采購項目 |
液氨指標要求: (1)外觀無色液體;(2)氨含量≥ 99.8 %;(3)殘留物含量≤ 0.2%。 |
液氨招標數量900噸,結算數量以招標人過磅單為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
投標人為生產商時需提供《全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含液氨或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投標人為代理商或經銷商時需提供《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投標人須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含危險貨物運輸)或與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含危險貨物運輸)的運輸企業簽訂的相關合作協議。
3.2.2業績要求
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2項單項合同300噸及以上液氨供貨業績,須隨投標文件提供合同掃描件,包括首頁、簽字蓋章頁、主要內容等足以滿足招標人業績證明的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接受代理商或經銷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1月25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2月02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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