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慨況
子耳河河口水電站于 2006 年 4 月 16 日和 2006 年 5 月 11 日#1、#2 機組分 別投入商業運行,是子耳河規劃“一庫三級 ”開發方案中的最末級電站。電站采 用引水式開發,閘址位于子耳鄉老鄉政府上游約 1km 處,具有日調節能力,廠址 位于子耳河河口左岸河坪子臺地,閘、廠址相距約 7.3km。電站裝有 2 臺由東方 電機廠生產的 18MW 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總引用流量為 18.74m³/s,額定水頭 219m ,水輪機型號 HLD368A-LJ-156 ,發 電機型號 SF18-10/3250 ,額定轉速 600r/min,飛逸轉速 1050r/min,綜合經濟指標較為優越。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2.1 機變組
2.2.1.1 河口水電站 2 臺水輪發電機組等級檢修(A/B/C)標準項目及非標 項目、預防性試驗及技術監督項目。 2025 年河口#1機組 A 級檢修、#2 機組 C 級 檢修;2026 年河口#1機組為 C 級檢修、#2 機組為 A 級檢修。
2.2.1.2 河口水電站 2 臺主變 C 級檢修標準項目及非標項目、預防性試驗及 技術監督項目。
2.2.2 公用輔助系統檢修
河口水電站廠用電、起重設備、通風空調系統、油系統、水系統、氣系統檢 修標準項目及非標項目、預防性試驗及技術監督項目。
2.2.3 泄洪通航設施檢修
河口水電站沖沙閘( 1 孔)、泄洪閘(2 孔)、快速閘門( 1 孔)、清污機 1 套)、檢修閘門(2孔)檢修標準項目、預防性試驗及技術監督項目。
詳見第五章“工程量清單 ”、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機電安裝工程 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或營業執照內有發電設備安裝、檢修及調試資質,并在人員、 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設計、施工的能力。
3.2.2 投標人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 投標人近 18 個月內(含, 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較大及以 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3.3 施工業績:投標人近 3 年具有單機 16MW 以上水電機組機電設備等級檢 修的業績(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并安全穩定運行 1 年以上。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2021年-202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 流動資金能 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2021年-2023 年)經合法中介機構 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 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函及其 附錄)。
3.5 施工設備
3.5.1 投標人應能保證及時提供本招標項目所需的施工設備,其數量和品種 應能滿足本招標項目主要的施工作業要求。
3.5.2 若中標,擬投入本招標項目的主要施工設備清單中的關鍵設備和數量 應及時到場,并保證完好。
3.6 項目經理
3.6.1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3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 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6.2 持有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機電工程等相關專業中級職稱以上或 相關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證書;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工程的項目經理。
3.6.3 應有 5 年以上施工經歷,近 3 年內負責過相同或類似的工程施工(要 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擔任過 3 年 以上的項目經理。
3.7 人員要求
3.7.1 主要管理和技術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并具有相同或類似工程的施工 經驗。技術負責人應至少有 1 個類似項目施工經驗;安全負責人應至少有 1 個類 似項目管理經驗。
3.7.2 投入本項目的電氣檢修專業人員不得少于 4 人,機械檢修專業人員不 得少于 5 人,上述人員組成中不包含安全負責人。
3.7.3 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 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分別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和特種設備操 作資格證書。
3.7.4 高處作業人員應取得高處作業證,且必須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合 格,凡不適宜高空作業的疾病者不得從事高空作業,防暈倒墜落。
3.7.5 承包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人員設置應固定,直至項目結束。如因人員 離職等不確定因素確需調換人員,需書面向發包方提出申請,征得發包方審核同 意后,方可安排人員調換;若項目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變動未征得發包方同意, 扣款 5000 元/(人•天)。
3.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9 其他
3.9.1 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 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 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 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 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
3.9.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3)為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
(4)為本標段(項目)的代建人;
(5)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6)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7)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8)與本招標項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 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9)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10)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1)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2)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 信企業名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 ”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6)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有行賄犯罪 行為的;
(1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 不接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