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司清遠電廠二期2×1000MW擴建工程項目施工監理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廣東公司清遠電廠二期2×1000MW擴建工程項目施工監理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電廠規劃容量建設4×1000MW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本期工程為清遠電廠二期擴建工程,建設規模為擴建2×1000MW等級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同步建設全煙氣脫硫、脫硝裝置。
2.1.2招標范圍:國能清遠電廠二期2×1000MW擴建工程項目全部建筑和安裝工程的工程監理、調試服務監理工作。同時還包含但不限于五通一平、樁基施工和地基處理、臨建及施工區綠化等開工準備階段、建設過程中臨時增加的零星工程項目、性能考核、專項驗收(施工階段、缺陷責任期及保修階段等階段)、達標投產驗收、創國家優質工程等內容。本標段不包括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的監理。具體監理工作范圍、內容、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 工程進度:本工程擬定于2023年4月1日開始,第一臺機組于2025年11月28日投產,第二臺機組于2026年1月28日投產,施工工期:24個月+2個月。(暫定,以批復的里程碑節點工期為準)。
2.1.4監理服務期限:計劃自施工準備開始至4#機組移交生產后6個月。服務期40個月。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5工程地點:廣東省清遠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監理甲級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5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機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全過程監理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總監理工程師的有效注冊監理工程師(電力工程專業)資格證書。
(2)總監理工程師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機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全過程總監理工程師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總監理工程師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總監理工程師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本項目不得轉包、分包。本項目只接受投標人的資質和業績,母子公司等資質業績均不得互相借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3-07 12: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3-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