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遼寧省,營口市,大石橋市
1. 招標條件
本新能源蒙東分公司大石橋鑫陽新能源200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預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待取得相關機構和集團公司建設批復后執行該招標結果,若不具備前述建設條件,則不執行該招標結果,且從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起所產生的任何損失(包括經濟、時間等)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不予補償。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大石橋鑫陽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項目單位為大石橋鑫陽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規劃總裝機容量200MW,本期建設200MW,位于大石橋市高坎鎮侯家村(5.95MW)、大平莊村(5.95MW)、鳳凰甸村(5.95MW)、下土臺村(5.95MW)、葛家村(5.95MW)、后中村(5.95MW)、李家村(5.95MW)、小東北村(5.95MW)、范家村(5.95MW)、韓家村(5.95MW)、新農村(5.95MW)、高坎村(5.95MW);大石橋市石佛鎮魏家村(5.95MW)、聚寶村(5.95MW)、后剪村北房北(5.95MW)、后剪村北房(5.95MW)、大弓村(5.95MW)、西王村(5.95MW);虎莊鎮鎮興村(5.95MW)、長山村(5.95MW)、楊家村(5.95MW);旗口鎮齊家村(3.65MW)、楊屯村(5.95MW)、新興村(5.95MW)、新開河村(5.95MW)、五連子村(5.95MW)、前合村(5.95MW)、寧家圍村(5.95MW)、孔屯村(5.95MW)、后老墻村(5.95MW)、后會村(5.95MW)、黑李村(5.95MW)、曾屯村(5.95MW)、邊東村(5.95MW)。本工程利用灌溉渠上方空間及灌溉渠兩側護坡安裝光伏發電系統,容量為200MW。本光伏發電系統采用單晶硅540Wp及以上光伏組件,接入系統電壓等級為10kV,接入方式采用“全額上網”的并網模式。
工 期:2023年5月30日開工,2023年11月30日完工,總工期180個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發出的開工令為準。
招標范圍:
2.1 勘察設計
2.1.1 勘察:
第一:測繪
(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投標人應根據國家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和工程測量技術規范,按招標人要求的基準點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進行測繪。
(2)投標人測繪之前,應當認真核對測繪數據,保證引用數據和原始數據準確無誤。測繪 工作應由測量人員如實記錄,不得補記、涂改或者損壞。
(3)工程勘探之前,投標人應當嚴格按照勘察方案的孔位坐標,進行測量放線并在實地位 置定位,埋設帶有編號且不易移動的標志樁進行定位控制。
第二:勘探
(1)投標人應當根據勘察目的和巖土特性,合理選擇鉆探、井探、槽探、洞探和地球物理 勘探等勘探方法,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勘察任務創造條件。投標人對于勘察方法的正確性、適用性和可靠性完全負責。
(2)投標人布置勘探工作時,應當充分考慮勘探方法對于自然環境、周邊設施、建構筑物、地下管線、架空線和其他物體的影響,采用切實有效的措施進行防范控制,不得造成損壞或中斷運行,否則由此導致的費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誤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投標人應在標定的孔位處進行勘探,不得隨意改動位置??碧椒椒?、勘探機具、勘探記錄、取樣編錄與描述,孔位標記、孔位封閉等事項,應當嚴格執行規范標準,按實填寫勘探 報表和勘探日志。
(4)勘探工作完成后,投標人應當按照規范要求及時封孔,并將封孔記錄整理存檔,勘探 場地應當地面平整、清潔衛生,并通知招標人、行政主管部門及使用維護單位進行現場驗收。驗收通過之后如果發生沉陷,投標人應當及時進行二次封孔和現場驗收。
第三:取樣
(1)投標人應當針對不同的巖土地質,按照勘探取樣規范規程中的相關規定,根據地層特 征、取樣深度、設備條件和試驗項目的不同,合理選用取樣方法和取樣工具進行取樣,包括并 不限于土樣、水樣、巖芯等。
(2)取樣后的樣品應當根據其類別、性質和特點等進行封裝、貯存和運輸。樣品搬運之前,宜用數碼相機進行現場拍照;運輸途中應當采用柔軟材料充填、盡量避免震動和陽光曝曬;裝卸之時盡量輕拿輕放,以免樣品損壞。
(3)取樣后的樣品應當填寫和粘貼標簽,標簽內容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名稱、孔號、樣品編號、取樣深度、樣品名稱、取樣日期、取樣人姓名、施工機組等。
第四:試驗
(1)投標人應當根據巖土條件、設計要求、勘察經驗和測試方法特點,選用合適的原位測試方法和勘察設備進行原位測試。原位測試成果應與室內試驗數據進行對比分析,檢驗其可靠性。
(2)投標人的試驗室應當通過行業管理部門認可的CMA計量認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試驗人員和試驗條件,否則應當委托第三方試驗室進行室內試驗。
(3)投標人應在試驗之前按照要求清點樣品數目,認定取樣質量及數量是否滿足試驗需要;勘察設備應當檢定合格,性能參數滿足試驗要求,嚴格按照規范標準的相應規定進行試驗操作;試驗之后應在有效期內保留備樣,以備復核試驗成果之用,并按規范標準規定處理余土和廢液,符合環境保護、健康衛生等要求。
(4)試驗報告的格式應當符合CMA計量認證體系要求,加蓋 CMA 章并由試驗負責人簽 字確認;試驗負責人應當通過計量認證考核,并由項目負責人授權許可。
2.1.2 光伏場區設計:
第一:設計范圍
投標人負責從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到竣工圖編制等本工程全過程的所有設計任務,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內容和深度及華能集團相關要求完成設計工作。投標人要參與并制定該項目設計(創新、優化方案)創QC成果獎實施方案。設計過程要執行國家強制性條文及行業制定的安全性評價要求。
第二:工作內容及深度
(1)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勘測工作
包括負責灌溉渠上方空間及灌溉渠兩側護堤土地紅線落實(含環境現場勘察設計);灌溉渠及兩側護堤擾動區域防水、防滲、防凍設計等;施工平面高程控制(含方格網布置)、沉降觀測點布設、平斷面測量、地質專業的測量、水文專業的測量;建立工程施工測量網(控制點個數不少于68個);工程地質調查、勘探、試驗;水文氣象調查及現場和室內技術工作等,提交本工程水文氣象報告、工程測量報告、工程施工測量網建設報告、巖土工程勘測報告及土壤電阻率報告等。勘測內容應滿足初步設計和施工圖階段所需的深度要求。
(2)初步設計
初步設計內容深度應符合各行業及集團公司制定的有關《初步設計文件內容深度規定》(中標后提供)。初設審查按照集團公司指定清能院審查,費用包含在EPC總價范圍內。
(3)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設計范圍同初步設計階段的設計范圍,主要內容應能滿足項目正常施工、調試、運行的需要及確保項目的完整性。施工圖深度應滿足各行業及集團公司制定的有關《施工圖設計文件內容深度規定》(中標后提供)。
(4)竣工圖編制
設計范圍同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范圍,竣工圖深度等同于施工圖設計深度,深度要求符合。
(5)設計歸總
對工程設計的合理性和整體性負責,參加工程的設計聯絡會,對相關設計進行協調。
(6)編制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的技術規范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大綱、設計對標報告、優化設計大綱、基建節能減排專題報告,參與有關的招評標和技術協議的簽定工作;投標人負責向設備廠家收集用于設計所需的設備資料,招標人協助;投標人不能由于收資的問題而影響設計進度。
(7)參加本工程的設計審查,并按審查意見進行設計修改和補充;參加施工組織設計審查。
(8)網絡及信息化設計(如果有)。
(9)其他現場設計服務,施工期間需保證一名設計代表及一名專業設計常駐現場。
(10)參加現場的施工檢驗和驗收。
2.2 設備材料采購
本項目主體工程設備材料采購,包括但不限于:
2.2.1設備采購供貨,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組件、逆變器、支架、箱變、電纜、并網柜、預制艙(含保護、通信及自動化設備)、光功率預測系統、云系統在線監控、網安設備、數據接入集控系統設備、場區視頻監控系統等所有設備及配套設備的采購,以及以及上述設備的接貨、卸車、保管、成品保護、轉運、安裝、匯線、試驗、調試等全部工作。所有設備和相關試驗需滿足并符合電網公司對項目接入的各項要求;另外需提供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消耗品等。
2.2.2項目所需的材料采購、制作及安裝,包括但不限于光纖、電纜槽盒、接地扁鋼(銅絞線、接地極等)、灌溉渠底及兩側護堤修繕材料、加固材料等、光伏區圍欄、大門等、標識標牌(符合華能集團VI標識設計要求)、電纜標示樁(符合招標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設備設施及其相關的材料。
2.3 現場施工
2.3.1項目土建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所有進場道路和場內道路的新建和改擴建、道路障礙物清除;灌溉渠上方空間及灌溉渠兩側護坡影響光伏電站實施區域障礙物清除;光伏組件支架基礎、箱變基礎、預制艙基礎、接地、消防等相關土建工作;灌溉渠底防滲修繕、灌溉渠護坡加固處理等相關修復工作,以及光伏發電區域、生產辦公區域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工程。
2.3.2 投標人負責項目消納、接入電網所需的電網送出線路改造、間隔改造等全部工程(如需),并承擔相關費用。(該項費用以暫估價形式計入投標總價,投標人無需報價。)
2.3.3工程的臨建設施用地(投標人的營地、材料堆場、施工便道、投標人擅自超出用地紅線產生的用地)由投標人負責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電、通訊、臨時設施由投標人自行解決。
2.3.4投標人負責規劃運輸方式及運輸路線,解決運輸路線上影響運輸的如架空線路(如光纜、輸電線路等)改造、遷移、橋梁加固、路面加寬、維護等涉及的協調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2.3.5投標人負責一切運輸手續、交通道路許可手續辦理,解決施工現場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確定運輸方式和運輸通道,滿足施工運輸要求和尋找設備堆放場地,設備運輸車輛的拖拽、牽引,綜合協調設備生產、運輸、存放、倒運、保管,滿足設備連續吊裝要求并承擔相關費用。
2.3.6投標人向環保部門繳納施工期間粉塵、噪音、廢水、廢物排放費用,采取灑水、降塵、降噪等措施。
2.3.7投標人負責水土保持工程及環境保護工程實施(包括:設計、施工、組織驗收并取得驗收合格證書),滿足光伏發電項目總體設計方案,并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
2.3.8招標人委托有資質單位負責為項目水土保及環境保護提供監理、監測、評估服務工作,投標人積極配合相關工作。
2.3.9投標人負責消防備案及驗收、防雷備案及驗收、安監衛生備案及驗收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招標人配合投標人工作。
2.3.10投標人負責施工中發生阻工等的協調以及其它不可預見的事件的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2.3.11負責工程內外部所有手續辦理和協調工作,代理建設單位辦理相關協議簽訂,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并承擔相應費用,負責項目備案、開工、專項及竣工驗收等手續辦理,電網接入申請及批復、并網驗收及購售電合同、電費結算協議等手續辦理及相關費用(以上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
2.3.12負責光伏區發電系統監測APP軟件平臺開發及安裝部署,監控系統具有相應的數據統計分析功能、故障檢測、運維派單、拓展、手機APP等功能。負責數據接入、上傳至招標人既有集控中心,接入數據項目及規范應兼容招標人原有系統要求。數據通信或數據集中產生的費用(如運營商、電網等網絡流量費用、數據平臺接口費、通道費等),應按照發電單元設計壽命預繳,或項目投運時預留設備全周期通信費用,按周期繳納;
2.4試驗、調試及驗收
2.4.1完成項目自查驗收、質量監督、并網驗收、防雷檢測、消防驗收、檔案驗收、環保水保驗收、節能驗收、勞動安全衛生驗收、竣工驗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內容的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由投標人負責(檔案驗收咨詢費計入投標總價,投標人無需報價。投標人委托的檔案驗收咨詢機構需具有通過三個以上華能集團檔案驗收項目的業績。)。
2.4.2項目設備監造工作和設備性能檢測試驗由投標人按照招標人要求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若性能試驗不滿足設計性能指標,投標人負責消缺、整改直至滿足要求(設備監造和設備性能試驗費投標人無需報價,招標人控制使用)。
2.4.3其它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集團公司竣工驗收需求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
2.5其他工作
2.5.1負責生產準備物資的采購,根據招標方要求采購生產運維所需工器具、儀器儀表、備品備件、耗材、辦公設施、辦公用品等。(生產準備費計入投標總價,投標人無需報價,招標人控制使用)
2.5.2投標人應尊重并認可招標人委托的有資質的造價審計機構審核意見,并根據審核結果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及資料移交工作,最終合同結算金額以招標人委托的有資質的造價審計機構審核意見為準。造價審計機構的委托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5.3招標人配合投標人進行施工過程中與政府相關部門、鄉鎮、村民委員會、村民的協調工作。(協調費包干計入投標總價)
2.5.4 生產辦公區域修葺、裝修發生費用由投標人負責(費用計入投標總價,投標人無需報價,招標人控制使用)。
2.5.5 投標人負責免費提供公務用車兩輛并配備駕駛員,用于招標人項目部工程管理過程中使用。投標人負責車輛使用期間保險費、維護、維修費、燃油費、通行費等費用。
2.5.6 投標人負責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完成項目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并組織專業機構進行評審、備案工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2.5.7投標人需承諾,合同簽訂后10天內完成與大石橋市水利供水集團(土地所用方)簽訂6500畝土地租賃協議(協議模板經雙方確認),如無法達到招標人要求,招標人有權扣除投標人履約保函并解除其中標資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勘察設計任務的單位,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3.2.2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3業績要求: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應提供近6年(自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2份50MW及以上光伏工程項目施工合同業績(須為主體施工合同),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影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頁、合同范圍、合同簽訂時間及簽字蓋章頁等內容)。
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單位,應提供近6 年(自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2項光伏項目的設計業績(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裳小⒆稍冾悩I績無效。)。
3.2.4 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擬派項目總負責人(在項目管理機構組成表中職務明確“項目總負責人”,未備注視為不滿足資質要求)須取得住建部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電子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并具有高級職稱;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員工,并提供社保證明材料;近四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分布式光伏施工工程,須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證明),如合同中不能證明為該項目經理業績的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本工程擬任設總:近四年(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光伏工程擔任設計負責人的經歷,須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證明),如合同中不能證明為該項目設總的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5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投標須明確牽頭人,聯合體由一家設計單位和一家施工單位組成。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3月07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03月12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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