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蒙東公司伊穆直流外送嶺東100萬千瓦風光項目電能質量測試技術服務,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蒙東伊穆直流外送嶺東100萬千瓦風光項目由華能內蒙古東部能源有限公司投資建設,規劃容量為100萬千瓦新能源,建設場地分布于呼倫貝爾扎蘭屯市、阿榮旗、莫旗。其中:扎蘭屯規劃建設30萬千瓦風力發電項目、阿榮旗規劃建設20萬千瓦風電項目、莫旗規劃建設50萬千瓦風光發電項目(其中20萬千瓦光伏+30萬千瓦風電),每個項目配套建設220kV升壓站,接入當地220kV變電站。工程按100萬千瓦新能源裝機容量15%/2h配置電化學儲能單元。
2.2招標范圍
按照《蒙東電網新能源場站接入電網涉網技術要求》的通知要求,蒙東伊穆直流外送嶺東100萬千瓦風光項目(以下簡稱外送嶺東項目)自首臺機組、全部光伏組件并網調試6個月內,新能源場站應向國網蒙東公司調控中心提交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電能質量測試報告。
投標人負責蒙東伊穆直流外送嶺東100萬千瓦風光項目電能質量測試技術服務4個項目(分別是扎蘭屯30萬千瓦風電工程、阿榮旗20萬千瓦風電工程、莫旗20萬千瓦光伏工程和莫旗30萬千瓦風電工程)的風電場、光伏電站電能質量的閃變、諧波、間諧波等測試并編制電能質量測試報告,電能質量測試報告需通過國網蒙東電科院審查蓋章。
2.3服務期
合同簽訂后,外送嶺東項目四個子工程自首臺機組、全部光伏組件并網調試一個月內完成電能質量測試工作,并提供國網蒙東電科院審查通過的測試報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人提供近年來(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2項電能質量測試業績;需提供相關業績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提供合同首頁、能夠反映相關業績要求范圍或內容的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簽訂時間的頁面)。
3.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3月07日9:00起至2023年03月1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