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輔助運輸系統設備招標 招標公告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扎賚諾爾礦區。
2.2 規模:年產1790萬噸。
2.3 建設工期:/
2.4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1 |
輔助運輸自動化系統 |
詳見技術文件 |
項 |
1 |
2 |
輔助運輸監控與自動化控制系統 |
詳見技術文件 |
項 |
1 |
3 |
輔助運輸管理系統 |
詳見技術文件 |
項 |
1 |
2.6 交貨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需方指定地點。
2.7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60天內交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提供供貨系統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礦用機車運輸管理系統或車輛管理系統)。提供礦用澆封兼本安型直流穩壓電源、標識卡、礦用本安型無線基站、礦用本質安全型攝像儀、礦用本質安全型廣播分站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3.2.2.業績要求:無。
3.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經銷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5月09日09:00起至2023年05月1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