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一、二盤區北部煤炭資源補充勘探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能源李家壕煤礦一、二盤區北部煤炭資源補充勘探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 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李家壕煤礦,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2.1.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李家壕煤礦一、二盤區北部放采區域現工程線距1000×1000m,依據《煤、泥炭地質勘查規范》(DZT0215-2020),為控制的資源量,控制程度較低。開采前需提高勘探程度,進一步探明煤層賦存情況,工程線距需加密一倍,可升級為探明資源量,提高了儲量控制級別;進一步查明了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情況,有利于采掘工作面布置,為礦井提供可靠的地質保障。現需委托有資質單位對李家壕煤礦一、二盤區北部放采區域進行補充勘探。
2.1.3工期:6個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測繪乙級及以上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礦地質勘探合同業績2份,單項合同業績金額不少于500 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具有地質類或地質勘查類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須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若職稱證書無專業類型,需提供學歷畢業證證明專業類型)。
(2)投標人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具有1個煤炭資源勘查項目項目負責人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3)項目經理須為投標人在冊正式人員,須提供連續六個月(時間范圍在2022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內)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社保機構出具或社保網站截圖并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5-1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5-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