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東礦業公司新到界排土場平盤綠化工程(養護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平莊煤業蒙東礦業公司新到界排土場平盤綠化工程(養護服務)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錫林郭勒盟蒙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錫林郭勒盟蒙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一個標段,招標范圍為:平莊煤業—錫林郭勒盟蒙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新到界排土場平盤綠化工程(養護服務))項目,要求購買城市中水20萬噸,交貨至錫林郭勒盟蒙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排土場指定地點,用于新到界排土場平盤綠化澆水養護工作,根據市場調研及2022年購買城市中水及運水經驗,平均運距約為30km。
計劃工期:本項目合同簽訂之日開始,15天內簽訂完成購買城市中水采購合同;1年內按照發包人要求,按計劃完成新到界排土場平盤綠化養護用水全部運水量。
服務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
服務質量要求:中標單位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件下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用水運輸量。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3)投標人須提供不少于 10輛(含 10 輛)合法有效的運水車,自有車輛提供有效的車輛《行駛證》,租賃車輛提供租賃合同(協議)及車輛《行駛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 年 1 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單筆合同金額 100萬元及以上的運輸服務的合同業績 2 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至少具有1項擔任過運輸或綠化養護服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業績,提供合同掃描件,掃描件須具有合同雙方蓋章頁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合同中未體現項目負責人名稱,則需要提供用戶證明,否則屬于無效業績。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運輸車輛均須配備駕駛員,駕駛員須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同時具有并提供符合所駕車型的駕駛證。
【7】設備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運輸車輛不得使用改裝車,車輛自重與運輸貨物載重共計不得超過40噸。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5-13 08:3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5-19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