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華電拉薩曲水茶巴拉100MW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 發布時間:2023-06-13
(招標編號:CHDTDZ039/22-ZB-003) 一、 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曲水縣茶巴拉鄉 2.2.項目規模:光伏100MW,電化學儲能100MWh(20MW×5h)。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7月15日前,計劃首期并網日期:2023年10月10日,計劃全容量并網日期:2023年10月21日。工程建設期計劃為6個月,計劃2023年7月開工建設,10月具備全容量投產發電條件,2024年2月29日完工。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項目概況: 西藏拉薩曲水茶巴拉100MW 光伏發電項目擬選場址位于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曲水縣茶巴拉鄉,光伏場區占地面積約2600畝,場址中心地理坐標為29°15′15.88″N,90°26′31.38″E,場址距曲水縣直線距離約30km,場區附近有G318 國道,有多條鄉道與外界相連,對外交通極為便利。生產運行期為25年,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通過1回220kV送出線路接入場區東側7km 色麥變電站220kV側,最終送入拉薩電網(以接入系統方案批復為準)。電站建成后首年上網發電量為19610萬kW·h,首年等效峰值利用小時數為1892h。在25年內的年平均發電量為18529萬kW·h,年等效峰值利用小時數為1787h。 我公司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在開具標書費發票,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在開具代理服務費發票時采取電子發票方式,不再提供紙質發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西藏拉薩曲水茶巴拉 100MW牧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2)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3)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4)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3.投標人具備下列資質條件之一:(1)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及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2)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3)采用聯合體投標的,只能由一個牽頭單位和一個成員單位組成。其中設計單位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單位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參與本標段投標,也不得以聯合體成員身份組成其他聯合體參與本標段投標。 4.投標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項目主體工程EPC總承包業績(所有投標業績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證明材料)。采用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中牽頭方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 100MW 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電站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或EPC)業績,且聯合體成員方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光伏項目業績。 5.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6.財務狀況:招標人不接受連續三年(2020年至2022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06-13 21:00到2023-06-20 17:00。 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查看詳細的招標公告或報名表格等!為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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