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鎮黎塘村、楓林村、林石村120MW農光互補光伏復合項目(一期)EPC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現對該項目的光伏場區及升壓站(以下簡稱“本工程”)EPC總承包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河東鎮境內
2.2 項目建設規模:本項目規劃建設容量為50.56MW(直流側裝機容量 66.71392MWp),配套新建一座 110kV 升壓站及 12MW/12MWh 儲能系統。項目采用固定支架12°傾角,共安裝115024塊 580Wp 單晶雙面光伏組件,4108個光伏組串,158臺逆變器,17個光伏方陣。最終規模根據現場情況可能有所增減,以實際裝機為準,送出工程由電網公司建設,長度約15km。
2.3 項目工期:180天,計劃開始日期:2023年08月01日。
2.4 招標范圍:2.4 招標范圍 工程內容和范圍: (1)負責本項目土地流轉及補償(包括但不限于補償費、管理費、征租地工作費、測繪費、首年土地租金、地面附著物及地下設施的拆除、恢復及補償等)。 (2)負責本項目勘察、設計、審查(含電力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并完成與本工程相關的安全、職業健康、環保、水保、消防、防雷接地、并網許可、電網調度接口等專項驗收、檢查、取證等工作; (3)工程施工準備與工程施工;設備、材料的采購、運輸和管理(光伏組件、儲能設備由發包人組織采購并簽訂合同);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土建施工;電力及房建工程質量監督(如有)、升壓站入網前手續和并網驗收手續辦理及試運行、光伏場區試運行及專項驗收、啟動驗收、移交生產驗收和竣工驗收;水保和環保設計(方案、初設、施工圖設計)、施工、監測、專項驗收;工程建設項目有關設計批件和土地復墾方案(若有)編制、報批、驗收工作;竣工驗收和移交的相關工作;無論在本次招標前或招標后下達的接入系統批復所要求的全部內容;光伏區、升壓站永久性安全設施實施。建設期工程保險(投保范圍包含業主采購的光伏組件、儲能設備),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配合審計等全部工作。其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2.4.1勘察設計 工程招標設計階段和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勘測、設計及相關的技術咨詢、評審;現場設代服務、竣工圖編制等工作。整個工程的初步設計(設計優化)及概算編制;整個工程范圍內的施工圖、竣工圖編制及報審;配合竣工驗收、達標達產;以及所有相關施工、設備、材料招標的招標文件(含標底、技術規范書等)編制、參加評標、現場技術服務等。 2.4.2設備材料采購 所有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光伏組件、儲能設備由發包人組織采購并簽訂合同)、供貨、監造、催交、運輸、接車、接貨驗收、轉運、倉儲保管、到貨管理等所有工作。 2.4.3建筑及安裝工程 包括滿足光伏場區、升壓站并網運行的建筑安裝、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調試、測試、試運行、消缺、培訓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期內的服務。 2.4.3.1設備基礎等建(構)筑物土建安裝施工,所有設備及其它相關附屬設施等滿足并網運行的土建及電氣安裝施工等;光伏支架、箱變基礎、升壓站等建(構)筑安裝的施工;接地工程施工;無論在本次招標前或招標后下達的接入系統批復所要求的全部內容;光伏場區、升壓站永久性安全設施實施。 2.4.3.2完成單體調試、聯合調試及電網并網驗收工作;光伏并網涉及電網的各項驗收,包括涉網試驗、現場組件安裝后的EL測試(具備CNAS/CNCA認可資質)、仿真建模,辦理并網協議、并網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高壓供用電合同、電力業務許可證等相關并網手續以及關口計量表計的校核、電網各項驗收等相關手續及費用。 2.4.3.3完成試運行、消缺、中間驗收工作,完成項目整體啟動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包括消防雷、檔案等各專項驗收)工作;建設審批手續辦理,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工作,以及辦理設計(如有),施工審查及許可等文件,如設計圖紙審查,繳納有關部門各項審查費、手續費、規費等。 2.4.3.4完成工程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有關工作;提供并完成相關的技術資料和人員培訓工作;完成工程服務的所有施工輔助工程(含臨時用電、用水的手續及費用)。 2.4.4 土地流轉 2.4.4 .1租地。本項目第一年用地租金和青苗賠付由承包人承擔,同時承包人負責協調、組織簽訂用地租賃協議,協議文本須經發包人審批,且內容(單價、面積)不得突破本項目可研經評水平。 2.4.4.2征地。本項目升壓站永久用地征地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不動產權登記等工作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 2.4.5其他 2.4.5.1在本工程實施階段,履行其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管理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溝通協調行政職能部門、電網公司、行政許可及批文獲取、工程現場管理、技術咨詢分包管理委托及協調工作等;溝通、協調各相關方,處理好臨電、動火作業、場地使用等各類事項和問題;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由于施工引起的損失,全部由承包人負責。 2.4.5.2此項目送出工程由電網公司建設,承包人要協調、督促、協助電網公司辦理相關報建、手續、開工等工作,推動送出工程建設與光伏項目建設同步推進。 2.4.5.3由承包人原因導致的行政處罰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最終向發包人提交一個滿足國家及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滿足使用功能、具備使用條件的工程項目。未明確但屬于本工程施工、試運行、初步驗收、竣工驗收及移交、質保期內的任何項目及工作包含于工程總承包范圍,即使價格清單或價格表中未列項亦視為工作內容及費用包含于合同總價中。
2.5 本招標項目標段/標包劃分:共分一個標段
2.6 其他補充:
中標人數量一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的資質、業績、項目主要負責人滿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電力行業或新能源相關行業設計乙級資質、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能力。
3.1.1 資質要求: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行業現有規程、規范的設計要求,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行業現有規程、規范的要求且工程驗收合格。
3.1.2 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認定的財務會計報表。
3.1.3 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個5萬kW及以上規模地面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業績。
3.1.4 信譽要求: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經營狀況良好,報告期未發生連續虧損或資不抵債的情況。
3.1.5 項目主要負責人資格要求:(1)項目經理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項目項目經理。(2)項目設計負責人、項目總工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勘察設計類注冊執業證書,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項目的設計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職務。(3)項目施工負責人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項目項目副經理及以上職務。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3.3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單位不得超過兩家(含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牽頭單位由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承擔。聯合體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成員承包范圍、職責分工。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本項目投標、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完成投標人注冊后,請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日24:00時止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www.yzpb.com.cn會員區后查閱公告
聯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手 機: 18701298819, ;
電力公眾微信號:18701298819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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