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升壓站及陸上集控中心電氣一次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天津南港工業區東部海域,風電場場址中心離岸距離約41.8km,風電場址中心距離南港工業區東側防波堤約28.3km,水深在10-12m之間,場址南北長約2km,東西寬約8.3km,場址包絡面積約12km2,規劃容量204MW,擬安裝24臺8.5MW風電機組。
本項目擬建設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和一座陸上集控中心。風電場所發電能經機組升壓變升壓后,通過35kV海纜接入到220kV海上升壓站。經海上升壓站升壓至220kV后,通過1回220kV海底電纜由風場址西側登陸,轉為陸纜接入陸上集控中心,最終接入到南港東變電站。
2.2 招標范圍
項目所需海上升壓站及陸上集控中心電氣一次設備、配套輔助設備及其它為設備正常運行所必需的附屬裝置,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以及現場指導安裝調試等技術服務工作。
2.3 交貨時間和地點:
交貨時間:
(1)海上電氣一次設備:2023年11月30日前全部供貨完成,期間交貨進度須連續均衡,且需滿足現場施工進度要求(具體以買方通知為準)。
(2)陸上電氣一次設備:2024年01月31日前全部供貨完成,期間交貨進度須連續均衡,且需滿足現場施工進度要求(具體以買方通知為準)。
交貨地點:天津南港海上風電示范項目海上升壓站陸上建造施工現場(買方指定地點)及天津南港海上風電示范項目陸上集控中心(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南港工業區南港東變電站附近)。
交貨條件:
- 海上電氣一次設備車板或船板交貨,即賣方負責將貨物運抵買方指定的項目現場地點,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或其指定的施工單位從賣方的車板或船板上將貨物卸至指定地點;
- 陸上電氣一次設備中的220kV主變、220kV高壓并聯電抗器采用基礎交貨,即由賣方從車板將貨物卸至指定地點,負責220kV主變、220kV高壓并聯電抗器設備的基礎就位,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其余陸上電氣一次設備采用車板交貨,即賣方負責將貨物運抵買方指定的項目現場地點,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或其指定的施工單位從賣方的車板上將貨物卸至指定地點。
買方有權根據項目實際進展情況調整供貨時間及交貨地點,賣方不得據此要求調整合同價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一般納稅人。
(2)業績要求:
1)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所投的主變壓器設備至少具有1臺海上升壓站220kV、150MVA及以上等級變壓器運行業績(提供供貨合同及已投運業主證明材料);
2)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所投的252kV GIS至少具有2項海上升壓站運行業績(提供供貨合同及已投運業主證明材料);
3)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所投的40.5kV充氣柜設備至少具有3項海上升壓站運行業績(提供供貨合同及已投運業主證明材料);
4)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所投的35kV接地變-接地電阻成套裝置至少具有1項海上升壓站運行業績(提供供貨合同及已投運業主證明材料);
5)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所投的0.4kV低壓配電屏至少具有1項海上升壓站的運行業績(提供供貨合同及已投運業主證明材料);
6)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所投的柴油機至少具有3項海上升壓站的運行業績(提供供貨合同及已投運業主證明材料)。
(3)財務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無連續兩年虧損。
(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其他要求:
1)投標人擬供的海上升壓站主變壓器設備或海上升壓站GIS設備至少有一種為自主生產(投標人針對非自主生產的設備可進行外購)。
2)投標人擬供的海上升壓站220kV主變、252kV GIS、40.5kV充氣柜、35kV接地變-接地電阻成套裝置、0.4kV低壓配電屏及陸上220kV主變、252kV GIS、220kV高壓并聯電抗器、40.5kV金屬鎧裝移開式封閉開關柜、0.4kV低壓配電屏必須具備權威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 2023 年 6月 29 日9 時整至 2023 年 7 月7日 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