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水電站工程安全鑒定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四川雅礱江卡拉水電站已由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 雅礱江卡拉水電站項目核準的批復》(川發改能源〔2020〕323號) 批準建設, 項目業主為雅 礱江水電涼山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雅礱江流 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的雅礱江卡拉水電 站工程安全鑒定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實施地點
卡拉水電站位于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木里縣境內的雅礱江中游河段上,工程場址位于 木里縣卡拉鄉。卡拉水電站是雅礱江中游河段一庫七級開發的第七級,上距楊房溝水電站約 33km,下距錦屏一級水電站約60km。電站壩址距西昌的公路里程距離約202km,距木里縣城 約124km。
(2)項目規模
卡拉水電站為二等大(2) 型工程。工程樞紐主要建筑物由擋水建筑物、泄洪消能建筑物 及引水發電系統等組成。擋水建筑物采用碾壓混凝土重力壩,壩頂高程1995.00m,正常蓄水 位1987.00m,死水位1982.00m;泄洪消能建筑物為壩身表、中孔+壩后消力池,泄洪建筑物布 置在壩身,消能建筑物布置在壩后;引水發電系統布置在河道右岸山體內,地下廠房采用首 部開發方式,尾水洞單機單洞布置在上田鎮滑坡體上游。卡拉水電站的開發任務為發電,總 裝機容量1020MW,安裝4臺255MW的立軸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
(3)計劃工期
卡拉水電站計劃2029年3月31 日首臺機組投產發電, 2031年9月30日完成工程竣工驗收。 2.2招標范圍和服務期限
(1)招標范圍
1) 本次招標項目為卡拉水電站導流洞過流專項安全鑒定、工程蓄水安全鑒定、輸水系統 專項安全鑒定、樞紐工程竣工安全鑒定及相應驗收配合工作。
2)安全鑒定工作基本要求:主要遵循國家能源局《水電工程驗收管理辦法》(國能新能
〔2015〕426號)、《水電工程安全鑒定管理辦法》(國能新能〔2013〕104號)、《水電工 程驗收規程》(NB/T 35048-2015) 、《水電工程安全鑒定規程》(NB/T 35064-2015)以及現 行管理辦法及行業規范要求(后續鑒定時若相應管理辦法及行業規范更新則執行新要求),
對安全鑒定工作范圍內的樞紐工程設計及施工質量進行全面復查和評價,主要涉及到擋水建 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發電建筑物、滲流控制工程、兩岸壩肩及近壩庫岸邊坡工程等的土 建工程、安全監測工程、金屬結構工程和機電工程等。每個鑒定階段對相應工程項目提出安 全鑒定評價意見,相關評價意見最終需滿足階段驗收工作需要。
3) 本次招標項目安全鑒定工作分四個階段完成, 每階段的主要鑒定項目為(但不限于) :
a) 導流洞過流專項安全鑒定:導流洞的進口邊坡、進口明渠、洞身段、出口明渠、出
口邊坡,導流洞相關施工支洞封堵工程,近壩庫岸邊坡,導流洞出口沖刷區防護工程,以及 以上建筑物的基礎處理、安全監測和金屬結構工程等。
b) 工程蓄水安全鑒定:擋水建筑物、泄洪消能建筑物、電站進水口及尾水出口、滲流 控制工程、下游消能防護工程以及近壩庫岸等的土建工程、導流洞、施工支洞及勘探洞等封 堵工程,以及以上建筑物的基礎處理、安全監測和金屬結構工程等。
c) 輸水系統專項安全鑒定:電站進水口、引水隧洞、尾水調壓室、尾水隧洞、尾水閘 門室及尾水出口,與輸水發電系統建筑物相連通的施工支洞及勘探洞等封堵工程,以及上述 建筑物的基礎處理、滲控工程、安全監測和金屬結構工程等。
d) 樞紐工程竣工安全鑒定:擋水建筑物、泄洪消能建筑物、引水發電建筑物、樞紐工 程區工程邊坡及近壩庫岸、下游護岸及霧化區防護工程、過魚設施、導流洞、施工支洞及探 洞等封堵工程、以及以上建筑物的基礎處理、滲控工程、安全監測工程、金屬結構工程和機 電工程等。
(2)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至樞紐工程專項驗收完成為止(暫定2023年9月15日至2030年03 月31日),計劃服務期6.5年(暫定),相關服務期限根據工程實際進展情況調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評審,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3.1投標人基本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獨立民事主體; 3.2投標人資質要求:無;
3.3投標人業績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獨立承擔過裝機規模1000MW及以上的水電工 程安全鑒定工作;
3.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具有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具有裝機規模 1000MW及以上的水電工程安全鑒定負責人的工作經歷;
3.5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3.6聯合體要求:無;
3.7備注:無。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8月1日18:00:00至2023年8月7日18:00:00 。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過時不售,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