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燃料2024年230萬噸進口煤貨物代理項目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浙江公司寧波燃料2024年230萬噸進口煤貨物代理項目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寧波燃料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 寧波燃料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對 寧波燃料有限公司所購進口煤在浙江區域(寧波海關、杭州海關管轄區域內)進行貨代服務。具體工程量:230萬噸預估數量(一年)注:以上數據是一年的預估數量,具體以實際船次及噸數為結算依據。預計服務期限: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主要服務范圍包括:
乙方收到甲方關于船舶和貨物的信息后應及時與當地港口聯系,提前安排好靠泊和卸貨計劃,并向甲方通報。 乙方在貨物靠泊前辦理完畢報檢和報關手續。在貨物抵港后,乙方負責辦妥報關手續。并在貨物結稅后三日內將正本稅單遞交甲方,并在結稅后10天內將報關單正本遞交甲方。在卸貨完畢起45日內,乙方負責辦妥并取得CIQ或指定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品質證書、重量證書,并將正本遞交甲方。水尺檢測結果乙方應在打水尺完畢后立即向甲方通報。卸貨完畢后,乙方根據甲方放貨通知的指令,與港口和各指定提貨人協調發貨事宜,協助提貨人及時準確地提貨。在卸貨、提貨過程中,乙方應本著對甲方貨物認真負責的態度,積極與各方協調,全面緊密地監控貨物,盡責盡力,把損耗降到最低程度。通關及放貨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其中海關關稅、增值稅或稅款保證金由甲方自行繳納;港口建設費憑海事局或海事代收企業出具的發票原票原轉;取樣檢驗費、非常規指標檢測費、水尺交通艇費、危險品申報費、港口作業費、超期堆存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由乙方代收代付(乙方向甲方開票,并提供原票復印件)。乙方向甲方收取代理服務費,按提單重量計算,報價形式如下:本地報關代理服務費單價:人民幣___元/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炭貨代服務合同或煤炭貨代服務類報關單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煤炭貨代服務合同或煤炭貨代服務類報關單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8-1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8-25 16:00:00。